[新聞] 擬允陸商承包公共工程? 工程會:絕無此事!

http://www.nownews.com/2008/11/14/301-2365374.htm
擬允陸商承包公共工程? 工程會:絕無此事!(2008/11/14 13:32)
工程會今(14)日強調,政府不會開放大陸地區廠商來台承包公共工程,
且目前並無開放大陸廠商投標公共工程之政策。工程會表示,依現行法律
,大陸廠商根本無法來台參與公共工程。
對於中華民國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等22個民間團體今天在媒
體刊登廣告,指出工程會想開放中國廠商來台承包公共工程,工程會表示
,儘管已經在10月17日及20日兩度澄清絕無此事,但上述民間團體仍執意
扭曲事實,令人遺憾與不解。
工程會指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規定,
「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
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目前主管機關並未核准大陸地區廠商
得來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因此大陸地區廠商依現行法律,根本無法來
台參與公共工程。
工程會強調,在研處上述辦法修正草案時,也絕無與兩岸關係條例之規定
相違。
工程會表示,基於現階段各機關辦理採購,如開放大陸廠商直接投標,對
國內產業及民眾並無實質益處,且目前正值擴大內需階段,需透過政府採
購扶助國內廠商,政府不可能在現階段開放大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
擬允陸商承包公共工程? 工程會:絕無此事!(2008/11/14 13:32)
工程會今(14)日強調,政府不會開放大陸地區廠商來台承包公共工程,
且目前並無開放大陸廠商投標公共工程之政策。工程會表示,依現行法律
,大陸廠商根本無法來台參與公共工程。
對於中華民國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等22個民間團體今天在媒
體刊登廣告,指出工程會想開放中國廠商來台承包公共工程,工程會表示
,儘管已經在10月17日及20日兩度澄清絕無此事,但上述民間團體仍執意
扭曲事實,令人遺憾與不解。
工程會指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規定,
「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
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目前主管機關並未核准大陸地區廠商
得來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因此大陸地區廠商依現行法律,根本無法來
台參與公共工程。
工程會強調,在研處上述辦法修正草案時,也絕無與兩岸關係條例之規定
相違。
工程會表示,基於現階段各機關辦理採購,如開放大陸廠商直接投標,對
國內產業及民眾並無實質益處,且目前正值擴大內需階段,需透過政府採
購扶助國內廠商,政府不可能在現階段開放大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