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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退休改85制

文章發表於 : 2009 12月 31 (週四) 3:44 pm
#0 由 GOODYO
立院初審 公務員退休改85制
更新日期:2009/12/31 15:05
公務人員的退休制度,可望從現行的「七五制」改為「八五制」,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了「公務人員退休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將公務員申請退休請領全額月退金的年齡,從現行的50歲改為60歲,預期這項修法如果最後完成三讀,將會有20萬公務員受到影響。(程平報導)


根據初審通過的條文,今後公務員任職滿25年自願退休請領全額月退金的年齡,將會從現行的50歲,提高為60歲,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由於平均壽命延長,這樣的變革,才不會造成人才浪費。(t)


同案中也確定,公務員任職超過30年,年齡在55歲以上者,也可以請領全額月退金,而若是在該修正案施行前,已經符合舊制可申請者,則並不受到新制影響,張哲琛也說,新制實施後會設計10年的漸進過渡期。(t)


另一方面,初審中也刪除了「55歲自願退休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並且也限制退休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與配偶的夫妻關係要滿二年以上,配偶也必須年滿55歲,或沒有自己謀生的能力,配偶才能在退休公務員死亡後,繼續領取月撫慰金。

文章發表於 : 2009 12月 31 (週四) 4:46 pm
#1 由 iris
看...
這樣只會讓越晚考難考
老的越晚退休
缺而就越少
唉......
應該要讓年輕的出來接才不會有太大的斷層
也不會年輕的升不上去
被老的卡死

文章發表於 : 2009 12月 31 (週四) 5:01 pm
#2 由 civilman37
85制的解釋:

工作年資 + 退休年紀 = 85

依照過去勞基法60歲退休,那就要35歲之前上榜才有月退俸!

修改過後的勞基法65歲退休,那就要40歲之前上榜才有月退俸!

該說好還是不好呢?難以定義啊!

文章發表於 : 2009 12月 31 (週四) 5:26 pm
#3 由 cance
iris 寫:看...
這樣只會讓越晚考難考
老的越晚退休
缺而就越少
唉......
應該要讓年輕的出來接才不會有太大的斷層
也不會年輕的升不上去
被老的卡死

別這麼想,現在政府拼命舉債搞工程,再加上縣市合併需要更多人(北縣府就是最佳例子),所以未來缺不會少,放心吧,只是公務員越來越不好做(考績新制通過後),這要有心理準備

文章發表於 : 2009 12月 31 (週四) 5:54 pm
#4 由 kingofmen
請問這個制度改了
對現任公務員有差嗎
先考上的時候制度還沒改
一樣要用新制度嗎?

文章發表於 : 2010 1月 01 (週五) 1:39 pm
#5 由 lrdf
公務員藍不疼、綠不愛,砍待遇福利老百姓都叫好!
月退,只有現在退或待退的人還可心安,至於領多久,可能沒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退休75制改85制,公務員有異議,或者「勞資」協調的機會嗎?(暫時還有月退或一次領公自提無額退撫金,該偷笑了?)
改天,一只命令再改成90制,不想等的,只給你一次領「自提」退撫金又奈何?
以上,老百姓誰認同或同情啊?

景氣不好、過苦日子時, 不能沒有你!
外面賺大錢、過好日子時,只有你沒有!
幹公務員活該?
(我個人是覺得的確是我自找的啦,認了!,付出與所得差距到不能忍時,大不了不幹吧?)

文章發表於 : 2010 1月 01 (週五) 2:25 pm
#6 由 GOODYO
lrdf 寫:公務員藍不疼、綠不愛,砍待遇福利老百姓都叫好!
月退,只有現在退或待退的人還可心安,至於領多久,可能沒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退休75制改85制,公務員有異議,或者「勞資」協調的機會嗎?(暫時還有月退或一次領公自提無額退撫金,該偷笑了?)
改天,一只命令再改成90制,不想等的,只給你一次領「自提」退撫金又奈何?
以上,老百姓誰認同或同情啊?

景氣不好、過苦日子時, 不能沒有你!
外面賺大錢、過好日子時,只有你沒有!
幹公務員活該?
(我個人是覺得的確是我自找的啦,認了!,付出與所得差距到不能忍時,大不了不幹吧?)

其實我覺得一次退跟月退都沒差 , 不要沒得退就好 , 重點是年輕時要活的快樂 , 老了能過就好

文章發表於 : 2010 1月 01 (週五) 6:41 pm
#7 由 madflame
kingofmen 寫:請問這個制度改了
對現任公務員有差嗎
先考上的時候制度還沒改
一樣要用新制度嗎?


關於這點我也蠻想知道的
畢竟85制還沒正式通過
那這幾年已經考上的人會不會受影響呢??
希望瞭解的人可以出來分享一下喔 (眼汪汪)

文章發表於 : 2010 1月 01 (週五) 8:19 pm
#8 由 lawrencechen2004
離職後,若有行政缺失或遭彈劾,仍然會扣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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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遭懲戒 退休金要追回 司法院修法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 ... 72,00.html

2010-01-01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杜大澂】
公務員如果遭到懲戒趕辦退休,未來將不再出現照領退休金的不合理狀況。司法院已經研擬完成修法草案,增加剝奪退休金和罰鍰的懲戒規定,最高可處罰一百萬元。司法院表示,新法也將建立攔截機制,被彈劾或者懲戒審議中的當事人,不得資譴,或者申請退休退伍。

這項懲戒退休公務員的修法,被外界稱為是「葉盛茂陳再福條款」,因為葉盛茂被查出洩密給陳水扁,但已退休,無職可撤,陳再福則是在公懲會決定撤職之後,照樣領軍職退伍金。司法院表示,新法將增加剝奪減少退休金和罰鍰兩項懲戒種類。

司法院懲戒廳長許金釵指出,未來不管是在職或離職政務官或事務官都適用,不僅可剝奪他的退休金,並可處一萬到一百萬元不等罰鍰,同時增訂攔截機制。

另外,司法院表示,公務員受到財產懲戒必須繳罰鍰,如果沒有主動繳納,所屬主管也可將案件送交強制執行。

Re: 公務員退休改85制

文章發表於 : 2010 1月 04 (週一) 10:10 am
#9 由 newyork
GOODYO 寫:立院初審 公務員退休改85制


我以為
今年還不會三讀
要等明年馬要連任才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