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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抗爭,營建署回覆,請大家給我意見,畢竟這不是只有少數幾個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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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sandaniel.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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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篇文章 • 第 1 頁 (共 1 頁)

關於抗爭,營建署回覆,請大家給我意見,畢竟這不是只有少數幾個人的事!!

文章由 rockmen168 » 2010 3月 13 (週六) 2: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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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毅先生:您好!所陳不滿工地主任評定考試結果,擬再上街頭抗爭乙節,查本次(99.1.10)考試後勞動災害防止協會嘉義班考生99年1月27日至本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連署陳情及99年2月9日網路號召考生至本部陳情抗議案等相關訴求,本著業召開會議研商獲致結論後提送本計畫第十次教材及命題審訂小組委員會議討論通過,並循程序簽奉部長於99年3月5日核定及以99年3月9日台內營中字第0990801647號函送各委訓單位辦理在案(如附影本,將另函復上開陳情代表);另依據上開結論,本部營建署並訂於99年3月12日召開「內政部委託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講習計畫」第二次評定考試相關試務工作研商會議,俾以促請委訓單位儘速研擬補考者輔導措施協助考生順利通過下次評定考試。 祝 福安!

附件:
內政部99.3.9台內營中字第0990801647號函
主旨:有關本部辦理九十九年度「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第一次評定考試部分考生抗爭訴求之後續處理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災害防止協會嘉義班考生99年1月27日至本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連署陳情、99年2月9日網路號召考生至本部陳情抗議案及本署99年2月10日召開「內政部委託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講習計畫」課程教材編製及命題審訂小組第十次委員會議紀錄辦理。
二、針對〈訴求1〉─以去(98)年舊題庫補考乙節,本部為確保工地主任訓練品質及提升工地主任執業之水準,有關評定考試之命題仍維持原計畫所定「保密不公開」之方式辦理;惟為求符合營造業法之相關規範,上開會議與會委員認為應可參考本部營建署99年2月4日召開之本次評定考試工作檢討會議中所討論建議仍宜綜合考量以下之因素(即考試鑑別度、參訓者參訓資格(高中、高工、大專)之差異性、營造業法中工地主任之法定工作範圍及市場飽和度。),由下次命題單位審慎參酌辦理;至〈訴求二〉─兩科平均達60分即合格部分,因尚涉各修習課程單元評定標準之整體考量及後續計畫之修正程序,故尚需審慎評估;〈訴求三〉─及格類科保留,不及格類科補考部分,經審慎考量補考之性質及參考其他類似考試之方式等,同意本次考試(99年1月10日)之補考以「及格類科保留、不及格類科始予補考」方式辦理;訴求4─本次考試合格者即合格部分,仍依原定法定程序辦理。
三、另針對部分委訓單位及陳情考生所提爭議性試題(99年 2月4日至本部中部辦公室陳情案、99年2月9日至本部陳情案及其他委訓單位期間所提爭議性試題)部分,本部營建署已依程序提送99年2月10日召開「內政部委託辦理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講習計畫」課程教材編製及命題審訂小組第十次委員會議中重新審訂在案,並將依法定程序公告辦理;至部分考生認為權益受損,擬提行政救濟及民事賠償部分,因學員報名參加受訓,其講習經費係由本部委託之單位收取運用,該等委託單位如有行政疏失致學員權益受損,其相關救濟事宜宜依其與學員雙方契約或合意之方式處理。。
四、請貴單位儘速研擬計畫輔導補考學員順利通過下次工地主任評定考試。

一、訴求三是一些先進在2/9日內政部提出的訴求的其中一點,但爭議性考題全數認定給分的成效有限,且要求學籍保留的訴求也還未定論,所以請關心這件事的先進們,提出看法,作為下一步要如何爭取及是否繼續堅持的依據!!
二、小弟在全國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上課時,在開課第一節,承辦單位即表明沒有題庫,所有試題接由課本內出題,且上課期間嚴格實施點名(定時及不定時),所以大家的出席率都很高,幾乎每節課都到齊,所以大家怨聲載道,我想這也是拜讀過之前一個前輩PO文,他參加的班後來沒人要報名,認真辦學,但下場悽涼,我心有戚戚焉!!因為工地主任公會也不辦下一梯次的訓練了,因為沒人會來報名,這就是工地主任想要的嗎??或許就是這種心態業界才會認為工地主任的訓練課程只是流於形式,這張證照只不過是應付現行法令,根本沒有值得被肯定的地方,因為用腳和一和就有了!!
三、工地主任的法定地位是少數熱心且關心工地主任的前輩,經過10幾年出錢出力的努力成果,但距離真正能夠落實工地主任在營造業的實質地位,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如果大多數的工地主任都只想要坐享其成,請不要抱怨!因為那是我們自己造成的!工作時數太長、沒有休假、沒有應有的勞工權益、負的責任太多、沒有實質的權限...等等,真的都是我們自己造成的,如果每個人都想自掃門前雪,那就不要想會有工地主任抬頭的那一天到來!
四、關於公會,我會在領証的第一時間加入公會,試著撥出一些時間,看看能為工地主任作些什麼,也期盼有志同道合想要提升工地主任在業界地位的先進一起來努力!!小弟一直認為,這次的考試之所以會發生這麼多的爭議,跟我在前面所說的事不無關聯,個人合不合格不是重點,重點是這是所有工地主任的事!!
以上...為個人淺見.如有對工地主任冒犯之處敬請見諒!!謝謝!!
rockmen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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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
註冊時間: 2010 2月 03 (週三) 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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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rdf » 2010 3月 13 (週六) 11:11 am

門兄,加油,小弟雖為局外人,但十分認同你的觀點亦同表關心,期待在土木建築領域的先進、從業人員中,能再多幾個門毅先生這種熱血青年!
至於跟政府機關打交道個人經驗,建議找到法規位階的問題或可以學理實務論之者,讓該管公務人員可以順勢解套(因為儘可能避免茅頭指向人員決策錯誤而衍生其法律責任,該管人員才可能放棄本位。但我不是說有錯的人員或決策可以積非成是,而只是供解決問題的行動策略參考罷了!)
lrdf
土木人三星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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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75
註冊時間: 2008 1月 09 (週三) 9:1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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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rockmen168 » 2010 3月 16 (週二) 8:22 pm

lrdf兄您好:
您說的一點都沒錯,再現實的狀況下,確實只能從您說的方向去爭取,但治標需至本,唯有長期關心及深切的投入,才有機會讓後進能夠投入更健全工程產業,我想現在工程界新血加入的意願太低,已經有一點斷層的味道.
rockmen168
初階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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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
註冊時間: 2010 2月 03 (週三) 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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