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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陳韋婷/淡水報導】
淡水鎮公所近來積極整地,昨決議拆除可能有歷史保存意義的巴洛克式老建築。但文史工作者呼籲公所多思量,不要輕易抹去淡水文化史蹟。
位於中正路派出所後方的雙層老建築,由於蓋在鎮有土地上,今年 5月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應拆屋還地。
滬尾田野工作室紀榮達指出,該建物屋頂是日本明治時期的古磚構造,「配重」式窗戶以拉抬開啟,別具特色;而庭園泉州白石的門柱、奇里岸石的圍牆和清衙門遺留的庭園柱珠,都是淡水歷史脈絡的一部分,不應輕易拆除。
紀榮達說,該建築原為日商中野一郎住宅,戰後遭佔用,38年改為海軍造船廠廠長宿舍,提供聶姓廠長使用,目前為聶廠長的兒子居住。
鎮長蔡葉偉說,經多次開會仔細研究建築細部後,發現該建築的工法與建材都非極精緻或特殊,因此向文化局撤銷歷史建築保存案,昨天決議依照法院判決,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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