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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http://www.tpc.moj.gov.tw/ct.asp?xItem= ... 309&mp=009
和平醫院SARS延報案
臺北市立和平醫院因疑似SARS病毒發生院內感染,於本(九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無預警的全面封院,造成軒然大波,引發院內醫護人員、病患及家屬恐慌與社會大眾高度的不安,繼而疫情一發不可收拾,陸續有醫護人員罹SARS死亡及患者高燒不治;萬華仁濟醫院、臺大、高雄長庚等醫院急診處相繼封院或停診;萬華區大理街華昌國宅暫時封閉,上百戶居民被要求居家隔離。臺灣甚至遭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為旅遊警示地區之名單內,國家形象及經濟發展隨之遭受莫大影響與損害。對於這些因為SARS疫情所衍生出來的事件,和平醫院有否隱匿疫情、延遲通報或其他廢弛職務情事,以致造成醫護人員等相繼死亡及疫情不斷漫延擴大等重大災害,其中有無人為弊端及犯罪情事?成為社會各界所關注之焦點。
最高法院檢察署盧檢察總長認本件有深入追查之必要,乃指示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施茂林著手調查,施檢察長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陳大偉簽分「他案」進行蒐證瞭解,積極查察有無涉嫌犯罪不法情事,並指派同組檢察官曾益盛、陳麗芬二人加入組成專案小組,協同辦案,通力合作,共同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組調查員偵辦。辦案期間為充分瞭解案情及查明事實真相,專案小組經初步研判,須迅速蒐集物證、調閱病歷,以科學辦案方式判讀是否隱匿疫情涉有不法,乃經由各種途徑密集調閱和平醫院、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等相關單位病歷、通報資料等文件數百件,專案人員並於防疫專家評估「安全無虞」後之第一時間,多次實地前往和平醫院等相關單位進行勘驗,重建現場,並帶回多項重要電腦資料及相關公文、會議資料;另本案涉及醫學、防疫等專業知識,為求案情儘速釐清與突破,須具有專業知識之醫療防疫人員協助,檢察官多次請教,夜訪十多位防疫、衛生、醫療等各領域之專家證人,不斷充實醫學、衛生及防疫相關知識,強化辦案知能,點點滴滴累積,逐步瞭解相關事實,並接續傳喚醫師、護士、醫院行政等相關人員達上百人次。
全案經專案小組一個多月不眠不休、鍥而不捨、縝密蒐證,承辦主任檢察官陳大偉業於今(十八)日偵查終結,以被告吳康文、林榮第等怠忽職守,並未針對SARS疫情,採取必要之防護機制與措施,以避免院內醫護同仁感染,吳康文身為院長,怠忽未採取具體之因應防護措施,包括:制訂具體可行之防疫計劃、因應措施,規劃可疑患者防疫動線、實施防護講習與訓練、充實相關防疫器材設備及進行院內消毒工作,尤其發生院內感染事件後復未進行隔離追蹤,速行有效防疫措施,以致防疫漏洞百出;林榮第為感染科主任,甚且為隱匿疫情,刻意遷移病患病房,強將肺炎症狀解釋為肺水腫,狡飾其詞,結果均造成多名醫護人員等相繼死亡及疫情不斷漫延擴大、迄今仍難以完全遏止等重大災害,認為其二人廢弛職務之行為,均係犯刑法第一百三十條之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嫌。(詳細案情如附件─起訴書稿)
承辦檢察官經審酌被告吳康文身為市立和平醫院院長,綜理監督全院醫療行政事務,肩負維護院內醫護同仁及廣大就醫民眾身體健康之重責大任,自應忠誠勤奮,針對SARS之防疫肆虐問題,積極確實督導與要求醫院主管同仁作好最嚴密之防護工作,採取必要之防護機制與措施,以避免院內醫護同仁感染,並就防疫各項事宜進行教育宣導,竟罔顧國家社會之重託,違背醫學倫理,怠忽專業,廢弛院長督導職務,以致釀成多名醫護人員死亡、疫情不斷擴大等重大災害,導致死難者家屬精神上重大難以回復之創痛,甚至嚴重損及國家形象、經濟發展,以及社會大眾對於醫療體系之信心,情節至為嚴重鉅大,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八年;
另被告林榮第係市立醫院感控部門之主管,擔負妥善規劃院內感控措施之責,本應敬業敏捷,用心吸取SARS防疫事宜之相關專業知識,竭盡所能,制訂有效可行之院內防疫方案,以有效作為維護醫護人員及患者之安全,詎料其怠忽職守在先,於院內爆發感染之後,竟為掩飾推卸一己之責,隱匿疫情,進而犧牲院內同仁、患者及家屬之寶貴生命與健康,其心可議,犯後態度欠佳,亦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八年,以慰受難者在天之靈,並資懲儆。
自SARS疫情肆虐以來,法務部所屬檢調機關、政風單位全力辦理各項涉及疫情衍生之弊案,本件和平醫院院長吳康文及感染科主任林榮第均係公務員,竟廢弛職務、隱瞞疫情,以致對於社會造成嚴重之危害及影響,經台北地檢署抽絲剝繭深入追查,於今日偵查終結,起訴涉嫌犯罪嫌疑之被告,充分展現政府貫徹公權力防疫之決心,對於未能善盡防疫重責之公務員,嚴正追究刑責,以有效防堵人為怠忽職守所造成之疫情缺口。
資料最後更新日期 200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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