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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所繪錯圖 判國賠逾2千萬

文章發表於 : 2011 5月 02 (週一) 6:30 pm
#0 由 james0630
更新日期:2011/05/02 17:21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日電)嘉滿興業公司認為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測繪土地錯誤,導致公司將加油站蓋在計劃道路用地上,遭政府強制拆除,提起國賠訴訟。最高法院判決地政所應賠償2400萬多元。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嘉滿興業公司於民國93年間在新北市汐止區樟樹灣段蕃子寮建蓋加油站,因加油站位置坐落於計劃道路用地上,遭新北市政府強制拆除。嘉滿興業認為汐止地政事務所測繪土地錯誤,導致業者蓋錯地點,向地政事務所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汐止地政事務所主張,土地為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人員於90年領丈後認定位置,地政事務所再測繪複丈成果圖,因此並無疏失。


法院審理認為,汐止地政事務所為土地測量、鑑界的專業機構,測量同筆土地的結果卻前後不一致,又無法說明繪錯土地的原因,顯有過失。法官判決地政所敗訴,需賠償業者新台幣2400萬多元。最高法院日前審理,駁回上訴,全案定讞。1000502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qtuv.html

Re: 地政所繪錯圖 判國賠逾2千萬

文章發表於 : 2011 5月 02 (週一) 6:49 pm
#1 由 opender
james0630 寫:更新日期:2011/05/02 17:21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日電)嘉滿興業公司認為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測繪土地錯誤,導致公司將加油站蓋在計劃道路用地上,遭政府強制拆除,提起國賠訴訟。最高法院判決地政所應賠償2400萬多元。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嘉滿興業公司於民國93年間在新北市汐止區樟樹灣段蕃子寮建蓋加油站,因加油站位置坐落於計劃道路用地上,遭新北市政府強制拆除。嘉滿興業認為汐止地政事務所測繪土地錯誤,導致業者蓋錯地點,向地政事務所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汐止地政事務所主張,土地為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人員於90年領丈後認定位置,地政事務所再測繪複丈成果圖,因此並無疏失。


法院審理認為,汐止地政事務所為土地測量、鑑界的專業機構,測量同筆土地的結果卻前後不一致,又無法說明繪錯土地的原因,顯有過失。法官判決地政所敗訴,需賠償業者新台幣2400萬多元。最高法院日前審理,駁回上訴,全案定讞。1000502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qtuv.html


可憐歐,又有倒霉的基層公務員要進看守所了,趕快脫產吧,不然真的會一無所有,唉 ~~ (jolin)

Re: 地政所繪錯圖 判國賠逾2千萬

文章發表於 : 2011 5月 02 (週一) 7:26 pm
#2 由 JRSPEED
opender 寫:可憐歐,又有倒霉的基層公務員要進看守所了,趕快脫產吧,不然真的會一無所有,唉 ~~ (jolin)

結果會如何呢?承辦人和機關各賠一半?
若離職後刑責仍會追溯嗎?

Re: 地政所繪錯圖 判國賠逾2千萬

文章發表於 : 2011 5月 02 (週一) 7:34 pm
#3 由 opender
JRSPEED 寫:
opender 寫:可憐歐,又有倒霉的基層公務員要進看守所了,趕快脫產吧,不然真的會一無所有,唉 ~~ (jolin)

結果會如何呢?承辦人和機關各賠一半?
若離職後刑責仍會追溯嗎?


看過失情形吧 ? 搞不好所有核過章的都會被民事求償,不過,定讞後才開始準備脫產已經來不及了,在一、二審時就要趕快辦了,至於是否機關和承辦人各一半,看有沒有這種案例吧 ? 不過,如果是承辦人的疏失,有可能是機關先墊,再向承辦人民事求償才對 ~~

文章發表於 : 2011 5月 03 (週二) 2:19 am
#4 由 lawrencechen2004
站在 土木人的立場....早就該告了弟症機關.......

各位很難理解...地政職系每年退休走那麼多人,留下多少爛攤子......

山坡地用平板...還號稱「電子平板」....那螺絲還鬆鬆的....

點定位還從錘球丟小石頭擊中地面,方為定位....唉.................................

唉.......枉費我測量學已經念到全測站...唸了那麼多年了...

請新北市的土木人注意了,新北市「正在重測」....若依據錯誤的資料開路、訂界標...

喔喔.....那就不只 地政職系被告了。



當公務員,還要考慮脫產?那還是別當好了....

請注意.....最新法律規定,就算你退休了,月退俸退休金得追回。

脫產有用嗎?各位還是考慮一下好了。

碰到 工程用地、指界、鑑界,要非常小心,

地政測量的人會賴給你,就說你只是拿噴漆噴噴,沒有叫地政測量出來鑑界以致失誤。

文章發表於 : 2011 5月 03 (週二) 11:10 am
#5 由 opender
土木、地政、會計,公務員三大高陣亡率族群 ~~

文章發表於 : 2011 5月 03 (週二) 12:49 pm
#6 由 iceheart
新聞下的標題公務人員出包全民買單
一個個案又讓媒體吃全部公務人員的豆腐

文章發表於 : 2011 5月 03 (週二) 11:09 pm
#7 由 nobility
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第 3 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文章發表於 : 2011 5月 03 (週二) 11:21 pm
#8 由 celiang09
lawrencechen2004 寫:
喔喔.....那就不只 地政職系被告了。


地政事務所的測量員屬測量製圖職系

文章發表於 : 2011 5月 03 (週二) 11:21 pm
#9 由 nobility
lawrencechen2004 寫:
山坡地用平板...還號稱「電子平板」....那螺絲還鬆鬆的....

點定位還從錘球丟小石頭擊中地面,方為定位....唉.................................

唉.......枉費我測量學已經念到全測站...唸了那麼多年了...

這個我有問過地政人員,問他們為什麼還在用這種落後的東西。
他的回答是說,過去的地籍圖的測繪是用平板,你如果用太精密的儀器,反而誤差會很大。
因為你實測的數據太精準,而圖卻是超不準的。
兩者合在一起,會誤差很大。
不得已只好用同精度的測量儀器測量。
現在很多地方都在重新測繪地籍圖,以後平板會漸漸消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