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考資料
營建工程生命週期分為:規劃、設計、施工、營運與維護等階段。在設計-建造的商業模式下,營造廠得標工程後,需要在一定的工期內按設計圖完成施工,派駐工地的施工團隊包括:工地主任、現場工程師、品管人員、勞安人員、施工領班、施工人員及協力廠商等。
工地主任的專業技術是基本的門檻,除了看得懂設計圖說、帶領基層工人施工之外,溝通技巧以及負責的態度,都是必備的特質。工地主任是施工團隊的第一線管理核心,其工作職掌包括:施工計畫擬定與執行、進度、成本及品質管理、協調各分包商之施工界面等施工管理之核心工作,並熟知「採購、品管、安衛環法規」及基本「契約知識」。
經驗豐富的工地主任,往往是成功的專案管理與工程案的基石,其待遇也在施工團隊中的位列前茅,一般享有高額完工獎金及年終獎金,且隨著工程規模變大,其待遇也會隨著提升。優秀的工地主任年薪150萬以上的,比比皆是。
優秀的工地主任可因應各種不同工地情況制定合理的施工計畫,又可透過應變及溝通能力確保施工品質及效率,減少施工介面干擾帶來的履約爭議,並與協力廠商維持良好關係;良好的管理亦強化了團隊合作精神,減少其下轄管理團隊的人員流動性。由於優秀的工地主任具有稀少性且養成不易,往往是營造廠的關鍵競爭力組成的重要部分。而如期如質完工的工程,又可以為營造廠實現獲利目標,進一步加強營造廠的另一個關鍵競爭力:財務資金能力。
根據學者研究,工地主任往往需具備5年以上的施工經驗,並至少歷練過2個工程,才得以升任工地主任。而升任工地主任之前的工作,多由擔任現場工程師職位。也由於營造工程的特性:兼具製造業與服務業性質、地域環境差異大、工班及材料來源不穩、工種介面複雜,工地主任一般需要具備「規劃及應變能力」、「良好品德操守」、「溝通及問題解決能力」及「吃苦耐勞」等特質。
■工地主任-證照與考試資格
根據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承攬金額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工程」,應置工地主任。而擔任工地主任必須具備工地主任執業證。由於工地主任考試相對不困難,許多人在實際擔任工地主任之前,已取得執業證多年。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1項各款之一所規定資格者,並完成「講習」取得結業證書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業證後,得擔任營造業之工地主任。
營造業法第31條第1項各款
- 一、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營建、水利、環境及相關系科畢業,並於畢業後有二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二、高級職業學校土木、建築及相關類科畢業,並於畢業後有五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三、高級普通中學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並於畢業後有十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四、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土木、建築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於考試及格後有二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五、領有建築工程管理甲級技術士證或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證,並有三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六、專業營造業,得以領有該項專業甲級技術士證或該項專業乙級技術士證,並有三年以上該項專業工程經驗者為之。
講習內容:
- (一)營建、政府採購、品質管理、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法規:36小時。
(二)工程圖說判識:8小時。
(三)工程材料檢測及判識:18小時。
(四)測量放樣:12小時。
(五)假設工程:10小時。
(六)工程施工管理:40小時。
(七)工程施工機具及工程施工技術:30小時。
(八)土方及地下基礎工程:18小時。
(九)工程結構:16小時。
(十)機電及設備:16小時。
(十一)契約規範:8小時。
(十二)職災案例之分析及預防:6小時。
(十三)工地治安: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