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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獲交通部模範公務員殊榮的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前分局長賴榮俊,因深陷高達723萬元的貪瀆弊案,其仕途與聲譽毀於一旦。近日,該案其中一筆100萬元的收賄案情先行審結,彰化地方法院考量賴榮俊在偵查中自首並繳回全部不法所得,且其供述促成行賄廠商遭訴,裁定依貪污治罪條例給予免刑,但100萬元賄款仍宣告沒收。此判決雖讓賴榮俊暫免牢獄之災,卻也再次揭開這起撼動交通體系的重大官商勾結案的複雜內幕。
鳳梨酥禮盒藏百萬現金 助廠商規避工程查驗
此次獲判免刑的案件,源於2021年的一筆賄賂。判決書指出,時任南分局長的賴榮俊,負責督導「國10東向邊坡改善工程」等標案。承攬該工程的柳姓廠商經理,為了解決工程材料試驗報告的爭議,避免因重做試驗而延誤工期,於同年4月19日,將100萬元現金藏匿於鳳梨酥禮盒中,藉拜訪之名親手交付給賴榮俊,請求其運用職權給予方便。
賴榮俊收下賄款後,隨即指示下屬放寬審查標準,讓原應重做試驗的廠商,最終僅需補交出廠報告便順利過關。此一行徑直至彰化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展開大規模搜索時才曝光。辦案人員在其宿舍搜出300萬元現金時,賴榮俊主動供出其中100萬元的來源即為此筆賄款,並全盤托出行賄的柳姓共犯。
法院審理後認定,賴榮俊所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但法官審酌其符合同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在偵查機關未發覺此筆犯罪前自首,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更因此查獲行賄共犯,最終裁定免除其刑。
回顧全案:七年貪腐路 模範公務員的殞落
此案並非單一事件,而是長達七年的系統性貪腐。回顧2022年4月檢方的起訴內容,這起官商勾結的濫觴始於2013年春節。當時的黃姓廠商以一紙裝有30萬元現金的茶葉禮盒,敲開了賴榮俊的廉潔防線,自此開啟了長期的利益輸送關係。
檢方調查指出,賴榮俊從大甲工務段長一路晉升至分局長,其公務生涯看似順遂,更在2015年榮獲交通部模範公務員。然而,他卻利用職務之便,長期洩漏標案底價及設計內容給特定廠商,並在工程驗收遭遇困難時出面「協調解圍」。作為回報,廠商每年三節都會以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不等的現金作為「謝禮」。
檢廉發動偵查時,動員上百人次,同步搜索44處地點,場面浩大。整起弊案牽涉至少15家廠商,為確保得標並拉高利潤,這些廠商結成集團,以圍標方式陸續搶下高公局中、南分局共30件工程標案,不法利益總金額高達8億6099萬元,而賴榮俊個人收賄總額則累計達723萬元。
此案爆發後,不僅重創政府機關形象,交通部也立即採取行動,於2022年4月起訴後,隨即宣布註銷賴榮俊的模範公務員資格,並追繳其獎座及5萬元獎金,以示警惕。
儘管其中一案獲判免刑,但賴榮俊所涉的主要貪瀆案目前仍在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中。這位昔日學經歷完整、仕途光明的工程專家,最終因一時貪念,不僅自毀前程,也讓公務體系的廉潔蒙上厚重陰影,全案的後續發展,司法將給出最終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