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a凃姓男子去年9月晚間,騎單車經過北市南湖右岸自行車道時,由於該處自行車道正在施工,鋪設的鋼板凸出路面5公分,加上現場路燈昏暗,警示標誌不明顯,讓凃連人帶車摔倒,導致顱內出血死亡,士林地檢署昨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柯姓工地主任。
根據調查,死者凃姓男子在北市經營三家公司,身體硬朗的他,平時非常喜愛騎單車運動,還為此買了輛價值18萬元的單車,未料卻因夜騎喪命,令人嘆息不已。
起訴書指出,去年9月,台北市政府環保局發包的「內湖垃圾山清除統包工程」,是由福清營造負責施工,當時為了施作南湖自行車道涵管工程,遂開挖該路段自行車道的表層柏油以及混凝土。
由於工程一天無法完成,當天要收工時,柯姓工地主任指示現場工人,在已開挖的自行車道上,鋪設鋼板以供通行,但因鋼板高於原本路面約5公分,且工人僅在前後兩端放置交通錐和太陽能警示燈,而凃男當天晚上騎車經過時,便因此跌倒導致頭部重創而亡。
檢方調查發現,該處入夜後燈光昏暗,柯指示工人所放的警示標誌並不明顯,加上有多名夜騎的民眾證稱,當時經過該處並未發現有警示燈或告示牌,認定柯的確有疏失,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