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土木人討論區粉絲團
▼ 參考資料
徵才機關: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職 系: 環境工程
官等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作地點: 和美鎮
上網期間: 2015/09/07~ 2015/09/15
資格條件: 徵才條件:
1.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具有環境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
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4.資格審查:
請以A4格式備齊(依序排列)以下證件資料影印本,寄至本所人事
室。檢附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親自簽名) 。
(2)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5)現職派令。
(6)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8)最近五年獎懲令。
(9)最近五年訓練進修研習相關證明文件(包含終身學習時數)。
(10)通過英語能力測驗相關證明文件。(以上均為A4影本)。
5.本職缺需支援建設課相關業務,如有土木工程職系或相關職系者尤佳。
備註:
1.本次甄選擬補實之職缺,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2.現職人員經本所錄用,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3.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應徵個人資料表除外),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書面審核資料如未符合本所訂資格條件者,將依應徵人員所填「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之電話告知;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所職務出缺(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5.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以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本職缺預計開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開甄選自始無效,且錄取人員不予核派。
7.本案初審及甄選相關事宜,將由本所網站公告,請應徵者隨時注意,以免您的權益受損。
工作項目: 環境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暫時支援建設課業務)
工作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職絡方式: 1.聯絡方式:有意者請於上述期間前備齊相關資料逕寄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和美鎮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環境工程職系技士職務」及日、夜、手機聯絡電話。
2.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日期(以郵戳為憑)。
3.連絡電話:04-7560617人事室尤先生或人事室專線。
相關網址: http://town.chcg.gov.tw/hemei/00home/index7.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