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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花酒 北市水工處工程所遭搜索

文章發表於 : 2014 12月 05 (週五) 4:09 pm
#0 由 站長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南區工程所黃姓、王姓技工與郭姓業務承辦人,涉嫌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讓廠商未派員到場監工,卻用人頭核報監工服務費,或在驗收時放水。新北地檢署今指揮廉政署前往工程所辦公室、廠商辦公室等10處場所搜索,預計帶回3名工程所人員、10名廠商人員約談,晚間將陸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

新北地檢署接獲情資指出,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南區工程所負責發包轄內河濱公園的疏散門、堤防美化、涵管改善等5件工程,但工程所內黃姓、王姓技工涉嫌在今年多次接受包商李姓副總經理招待,到台北市中山北路「金都酒店」等處喝花酒,讓廠商未監工,卻可用人頭報核監工服務費。2人也涉接受另2家廠商招待喝花酒,再放水配合廠商加速辦理驗收、請款。

黃、王行為遭到檢舉後,工程所郭姓業務承辦人竟在今年8月,在接受李姓副總招待喝花酒時,將檢舉情資告訴對方,檢方因此在今天一併將郭約談到案。(游仁汶/新北報導)

>> 刑訴弊案檔案室花酒檢舉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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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喝花酒 北市水工處工程所遭搜索

文章發表於 : 2014 12月 05 (週五) 9:23 pm
#1 由 opender
又花又酒,真是爽爆............ (沒什麼嘛)

Re: 喝花酒 北市水工處工程所遭搜索

文章發表於 : 2014 12月 05 (週五) 10:42 pm
#2 由 wannacry77
常態啊常態~~

Re: 喝花酒 北市水工處工程所遭搜索

文章發表於 : 2014 12月 07 (週日) 12:14 pm
#3 由 antin
律師收費一覽表
討論案情每小時新台幣八千元以下,但案情複雜或特殊者,得酌增至新台幣一萬二千元。
到法院抄印文件或接見監禁人或羈押人,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
撰擬函件新台幣二萬元以下。
出具專供委託參考之意見書及其他文件,每件新台幣八萬元以下。
出庭費每次新台幣二萬元以下。
各審書狀每件新台幣五萬元以下。
調查證據每件新台幣五萬元以下。
赴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管轄境外,辦理當事人委託事項者,除依各該款之標準外,得酌增加百分之五十。
辦理刑事案件第一第二第三審收受酬金總額,每審宜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如案情重大或複雜者,酬金得增加之,但每審所增加之金額不宜逾新台幣七十五萬元。
辦理偵查中案件收費標準,比照前條刑事案件部份。

對了,一開始簽委任狀約6-8萬,偵查及後續每一次審級都需另外簽 (omg)


這種案子通常會纏鬥到二審以上
薪水夠不夠付律師費呢?
可問一下fx-82SX
公務人員不自愛
淪為廉政署業績剛好而已啦
況這3年單位考績鴨子以下應非當事人莫屬
且每一次傳喚一定都有壓力
甚廉檢院皆不只傳一次
每每家人同事抱以異樣眼光看待

以上供參考
端視個人主觀想法不同而異
建議新任公務人員
有長官,廠商找去酒店的
想辦法尿遁
否則遲早會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