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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普考法學知識與英文第30題

文章發表於 : 2015 8月 25 (週二) 10:25 am
#0 由 hi8cheng
勞工甲因雇主乙將其調動職務,使其須於較不健康之環境內工作,甲因而告知雇主其懷孕之情形,並拒絕更不適合妊娠勞工之職務,乙於得知甲拒絕後隔曰,即以人事精簡為由,終止與甲之勞動契約,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A)⋯⋯
(B)⋯⋯
(C)⋯⋯
(D)甲得知乙懷孕後,應先調整其至較適合姙娠之工作,而非終止勞動契約
考選部公佈答案為D
但⋯⋯D答案有點怪怪的,因為題目定義甲的身分是勞工,乙的身分是雇主,D答案説明勞工得知雇主懐孕後,應先調整⋯⋯
公司老闆也可能是女生,若勞工知道老闆娘懷孕,勞工有權將老闆娘調整其工作嗎?
還是我解釋錯誤?

Re: 104年普考法學知識與英文第30題

文章發表於 : 2015 8月 25 (週二) 10:41 am
#1 由 KOF2000
好像甲、乙角色顛倒了,不過,其它三個答案應該差更遠才對 ~~ (XD)

Re: 104年普考法學知識與英文第30題

文章發表於 : 2015 8月 25 (週二) 11:34 am
#2 由 hi8cheng
ABC答案確實明顯錯誤,但D答案若錯誤,本題應該送分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