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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地檢署承辦牡丹鄉中小型工程弊案,發現牡丹鄉長陳英銘涉嫌承包工程給特定廠商並收取約1800萬元回扣,檢方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縣政府昨天表示,近期將派代理鄉長,維持鄉公所運作。
屏東地檢署表示,鄉長陳英銘從99年起擔任鄉長,經辦鄉公所辦公室裝修、道路改善、野溪整治、部落環境改善等中小型工程採購案,承攬的廠商須支付工程決標金額的5%至10%,陳涉嫌透過在押的鄭姓白手套收取回扣,金額約1800萬元。
檢方調查,陳英銘涉嫌透過白手套向廠商收取工程款回扣,資金來源異常、流向不明,今年6、7月間分別搜索相關廠商的住處,發現鄭姓男子車上藏有199萬9千元贓款,被告陳英銘有串供及煙滅證據之虞,1日訊問完畢後,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裁定羈押禁見,將持續偵辦。
牡丹鄉長陳英銘是「教育人」出身,屏東師專畢業後任教達29年,5年前選上鄉長,去年底成功連任,在鄉內評價兩極。
檢調透露,陳英銘任內曾向中央爭取經費,完成「牡丹社事件紀念公園」和「旭海溫泉公園」,2項工程經費逾2億元,將調查是也涉嫌向廠索賄。屏東縣政府發言人黃建嘉表示,鄉長遭羈押後已停職,為了牡丹鄉內正常運作,縣府將在近期內指派代理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