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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前輩好,大家對於大巨蛋的看法?

文章發表於 : 2016 3月 27 (週日) 11:19 am
#0 由 k843250325
各位先進,前輩好,我想請教各位對於大巨蛋目前的看法?
在我看來,有一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台北市政府vs.大巨蛋廠商自救會)
謝謝大家~!
(推眼鏡)

Re: 各位先進,前輩好,大家對於大巨蛋的看法?

文章發表於 : 2016 3月 28 (週一) 8:53 pm
#1 由 紫煌
k843250325 寫:各位先進,前輩好,我想請教各位對於大巨蛋目前的看法?
在我看來,有一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台北市政府vs.大巨蛋廠商自救會)
謝謝大家~!
(推眼鏡)



這個已經不是「專業問題」了~~
扯的東西多了,
光是政治問題就令人頭痛了,還扯到「地方自治」

這樣說啦!因為大巨蛋在台灣沒有先例,所以消防方面無法完全適用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設置」(簡稱:設置標準)
遠雄聘的建築師,為了規避設置標準的限制,走了「性能式評定」
送內政部營建署、消防署的委託單位去審查,通過「署審」之後,遠雄認為他們已經善盡責任

但是北市府,基於消防主管機關立場,對於「署審」的報告提出質疑,並且自己作了一套新的評估

對遠雄來說,署審過了,北市府應該遵守(遠雄覺得出事,署要擔)
對北市府來說,基於地方自治,署審只是參考,給不給使照,以我北市府為準(北市府擔心出事他要擔)

現在的問題,在於「地方自治法」與「設置標準」的競合

到底,通過署審,算不算「行政處分」,因為署不是自己審,他也是委外審(臺灣建築中心)
署的行政處分,北市府要不要遵守?(中央對機關有無強制力?)
而且因為發不發使照,是北市府的行政裁量(遠雄能拿中央的行政處分要求北市府作新的行政處分?)

光是這一點,學界就有不同意見~~甲乙丙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