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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新制上路 失職者退休金恐飛

文章發表於 : 2016 5月 02 (週一) 4:14 pm
#0 由 xarxarxar
K大啊,您確定要繼續待在原職黑下去?還是待在原職輸誠?或是逃入校園找桃花源?

好在我早日看破紅塵,逃難到母校休養生息,不然在外面的政府機關只是浪費青春歲月還惹一身腥。 (泡澡)

小小鬼島上的亂世啊,可讓公務員難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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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2 13:44 聯合晚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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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上午舉辦「公務員懲戒新制上路」記者會,新制懲戒法庭亮相。 記者楊萬雲/攝影
分享公務員執行公務要更小心了,公務員懲戒新制今天上路,未來如果依程序被認定失職的公務員,懲罰不只可能影響到退休時的退休金,最重還會終身不得再任公務員。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新的公務員懲戒法以懲戒實效化、組織法庭化、程序精緻化為取向,有關懲戒實效化部分增列免除職務規定,遭免除現職後終身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這是非常嚴厲的處罰。

基於「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目前在公懲會審理中的案件,僅程序上適用新法,處罰種類仍採舊制的處罰。公懲會今天起收到的案件,若違失行為的時間持續跨至今天,程序、處罰均適用新制,「以違失行為的時間為主」。


公務員懲戒新制審理流程資料來源: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製表:牟玉珮
分享新法增列三項懲罰,包括「免除職務」、「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及「罰款」。免除職務部分,除了免除現職外,終身不得任用公務員;退休(職、伍)金部分,視個案違失情節減少百分之十至廿,嚴重時可全部剝奪,並追回已支領的部份。
有關公務員財產性的處罰,過去只有減俸一項,減俸期間是六個月至一年,但卅年來的案例只有十多件;新法上路後,減俸期間拉長,改為六個月至三年。此外,新制也新增罰款處罰,罰款金額最多可罰一百萬元。

過去懲戒案件因刑事案件久久不能定讞而延宕,無法即時產生懲儆實效,屢遭外界批評。新制上路後,公懲會合議庭認為有必要得裁定停止審理,但只能在第一審刑事判決前停止審理程序。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有五名委員組成,維持一級一審制。合議庭審理案件時,應通知移送機關、被付懲戒人到場言詞辯論,並給予被付懲戒人最後陳述的機會,強化正當法律程序。

林錦芳指出,公務員懲戒法是國家追究公務員違法失職責任、維護政府官箴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公懲法上次修正公布是一九八五年五月三日,到今天恰好滿卅一年。司法院多次向立法院提出修正草案,去年五月一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馬總統修正公布後,新法今天正式上路。

Re: 公務員懲戒新制上路 失職者退休金恐飛

文章發表於 : 2016 5月 02 (週一) 4:20 pm
#1 由 KOF2000
跟我有什麼關係 ? 又砍不到我,司法院現在要交出倚天劍和屠龍刀,委員們開心得很,我也很爽啊,這下又可以邊吹牛邊把妹了,嘿嘿嘿 ~~~~ (爽)

Re: 公務員懲戒新制上路 失職者退休金恐飛

文章發表於 : 2016 5月 02 (週一) 4:24 pm
#2 由 yoyoyo
一半保勞保就好了!

Re: 公務員懲戒新制上路 失職者退休金恐飛

文章發表於 : 2016 5月 02 (週一) 4:34 pm
#3 由 xarxarxar
所以您不怕被懲處? (吃太飽)

還是您已經被「陰」了,考績分數打個 69 分?這是主管的權限哦,以前在中央的警察機關的時候,有一名警員就是被記個「74」分,外加一申誡(一支申誡也沒扣那麼多吧)。

警員是無所謂啦,但是他的工作牽連到我,加上我又要離職高陞經建主管缺,已無利用價值,所以警員主管就給我「79」分的考績當「賤」別禮,算是客氣了。

KOF2000 寫:跟我有什麼關係 ? 又砍不到我,司法院現在要交出倚天劍和屠龍刀,委員們開心得很,我也很爽啊,這下又可以邊吹牛邊把妹了,嘿嘿嘿 ~~~~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