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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報告:大巨蛋案 北市府遭糾正

文章發表於 : 2016 8月 11 (週四) 3:35 pm
#0 由 站長
監察院今通過「台北市大巨蛋案」調查報告,對北市府提出糾正。根據監院的調查意見,北市府未考量與遠雄具有BOT夥伴關係,透過媒體忽而解約、忽而換手,致使契約兩造信賴關係破壞殆盡,顯有不當之處。此外,北市府廉政委員會在未有法律明文規定下行使調查權,顯有違法。

圖檔

本件調查案是依據遠雄陳訴,北市長柯文哲濫以「弊案」公然指摘「台北大巨蛋BOT案」,復藉未具司法調查權之廉政委員會進行調查,濫用媒體優勢迫使陳訴人妥協等,損及權益,疑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

監院對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在未有法律明文規定下行使調查權,其設置法定依據、職掌、人員組成方式與調查權限之範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司法院釋字585號解釋意旨,顯有違法。

調查報告也要求,行政院及內政部分別為台北市政府之上級監督機關與建築法上之中央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巨蛋公司均向監察院承諾七項安全基準得交由內政部營建署台建中心或第三方先行評估,中央機關自不宜輕忽此一解決問題的契機,在法律容許範圍內,應盡力協助台北市政府儘速解決大巨蛋爭議。via

Re: 監院報告:大巨蛋案 北市府遭糾正

文章發表於 : 2016 8月 11 (週四) 3:40 pm
#1 由 xarxarxar
報應啊…

明年的世大運,看你臺北市政府怎麼搞。 (XD)

Re: 監院報告:大巨蛋案 北市府遭糾正

文章發表於 : 2016 8月 12 (週五) 12:18 am
#2 由 jjq519
【大紀元2016年08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郭岳仁台灣台北報導)遠雄向監院提出陳情,認為大巨蛋案,台北市政府私設刑堂。監察院調查大巨蛋案,11日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不過監委認為,遠雄巨蛋公司身為起造人任意修改原核准圖說,邊做邊改,致引發公安疑慮,具有無可迴避的責任。監委仉桂美表示,針對北市府「全面停工的動作,我們不挑戰,我們尊重。」


監院報告指出,台北市府104年5月14日前的75次勘驗並未依據BOT契約之約定,詳實比對建築圖說與現場差異,未盡契約的勘驗責任,且就遠雄巨蛋公司違法未按圖施工,所衍生公安疑慮,未考量與遠雄具有BOT夥伴關係,「透過媒體忽而解約、忽而換手,致使契約兩造信賴關係破壞殆盡,顯有不當之處。」

監委表示,北市府廉政委員會在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下行使調查權,其設置法定依據、職掌、人員組成方式與調查權限之範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司法院釋字585號解釋意旨,顯有違法。

監委王美玉說,歷次的履勘有75次,柯文哲任內12次,另外63次在前政府,但對民眾而言都叫北市府。

不過監委也表示,遠雄主張變更的不是主要構造,可依《建築法》39條一次報驗,監委說,「非常清楚的,它是主要的樑柱、樓地板、樓梯都被變更了」。王美玉說,圖還在送審,現場施作就已經做成送審中的那張圖,「我們認定它沒有按圖施工」。

另一名監委包宗和認為,現在最重要是,大巨蛋能順利完成,這符合台北市民、全台民眾利益與國家形象,建築業普遍會「邊做邊改」,但這樣風險非常大,也許建築業要思考,這習慣是否要調整。

北市府:無違誤之處

對於監院報告,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尊重監委的調查報告,其中提及遠雄巨蛋公司身為起造人,任意修改原核准圖說邊做邊改,引發公安疑慮,具無可迴避的責任;北市府以遠雄未按圖施工,予以停工處分決定,無違誤之處。

針對監院批評「未按圖施工」,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監院從北市府拿到的圖說,與遠雄目前施作的圖說不同,因而產生誤會,遠雄對此感到遺憾。◇

責任編輯:尚穎


看從什麼觀點去看這件事囉

Re: 監院報告:大巨蛋案 北市府遭糾正

文章發表於 : 2016 8月 12 (週五) 2:44 pm
#3 由 juney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監院從北市府拿到的圖說,與遠雄目前施作的圖說不同,因而產生誤會,遠雄對此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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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發言人很稱職,黑的都可講成白的,有哪個縣市建管機關會讓你不按圖施工,還扯這麼久的~~

Re: 監院報告:大巨蛋案 北市府遭糾正

文章發表於 : 2016 8月 12 (週五) 2:59 pm
#4 由 KOF2000
現在沒有選舉啊,煙火,要在適當的時間放,才有最大的娛樂效果 ~~~~ (GOODJOB)

juney 寫: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監院從北市府拿到的圖說,與遠雄目前施作的圖說不同,因而產生誤會,遠雄對此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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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發言人很稱職,黑的都可講成白的,有哪個縣市建管機關會讓你不按圖施工,還扯這麼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