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土木人討論區粉絲團
各位好
本人從事公共工程土木包工業,近期因審計部要求教育局查103-105年的品管、職安及工地負責人的超過三案兼職罰款,本公司也是遭殃其一!!!
請問各位是否有可解套不至於罰款太多!!
因有幾案以罰款到當初的利潤都要賠回去了!教育局那邊甚至要求超過三案的前三案也要受罰!!
日前有詢問過教育局是否有條例!!但他們也回來不出來@@也沒給明確答案!!
另外業主是否也有問題?因當初填報管理系統他們也會知道是否超過三任但業主也沒告知!
因迫在眉睫需回覆教育局函文@想請問各位先進要如何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