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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通過律師第二試法學共同專業科目成績須達400分,明年起實施 ~~

文章發表於 : 2017 8月 14 (週一) 9:42 am
#0 由 KOF2000
考試院院會今(10)日通過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報告,其中第19條規定,律師高考第二試仍以各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前33%為及格,但筆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0分或除國文、選試科目以外其他科目(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合計成績未達400分者,均不予及格。本項修正條文自107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的考試不受影響。考選部表示,會持續研議國家考試的命題閱卷改進措施,維護考試的公平與信度、效度。


哇靠,這招"合計成績未達400分者,均不予及格",如果用在專技,應該會血流成河吧 ??? 呵呵呵~~~~ (XD)

Re: 考試院通過律師第二試法學共同專業科目成績須達400分,明年起實施 ~~

文章發表於 : 2017 8月 14 (週一) 9:59 am
#1 由 xarxarxar
靠北啊,如果當年套用在我身上,我是考不到律師牌的。 (omg)

Re: 考試院通過律師第二試法學共同專業科目成績須達400分,明年起實施 ~~

文章發表於 : 2017 8月 14 (週一) 12:23 pm
#2 由 AjayLin
那些要計入400分的科目,總滿分是800分,技師不考國文也沒有選試科目,所以跟目前技師平均50分及格是一樣的道理。

Re: 考試院通過律師第二試法學共同專業科目成績須達400分,明年起實施 ~~

文章發表於 : 2017 8月 14 (週一) 2:13 pm
#3 由 opender
所以,再加上"第二試錄取人數按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以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三十三為及格標準",就是未來技師2階段考試的方向囉,是吧 ??? 呵呵呵~~~~~ (GOODJOB)

AjayLin 寫:那些要計入400分的科目,總滿分是800分,技師不考國文也沒有選試科目,所以跟目前技師平均50分及格是一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