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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上的前輩們大家好
小弟目前初任公職,由於本身也已考取土木技師,因此想詢問關於日後要以服公職的經歷換取執業執照時所需要的兩年工作時間,若是以我初服公職的狀況來看,基礎訓+實務訓的四個月時間是否是會允為列入的呢?
前幾天已有電話跟工程會承辦詢問,承辦是表示只要機關認定工作內容是在辦工程的就算是。想問一下版上是否有前輩能夠分享一下實際上的狀況,是否有基礎+實務訓不被承認的情形這樣。
以上,先謝過了,感謝!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5月 02 (週五) 9:03 pm
版主: warren
reywalyenrotta 寫:各位板上的前輩們大家好
小弟目前初任公職,由於本身也已考取土木技師,因此想詢問關於日後要以服公職的經歷換取執業執照時所需要的兩年工作時間,若是以我初服公職的狀況來看,基礎訓+實務訓的四個月時間是否是會允為列入的呢?
前幾天已有電話跟工程會承辦詢問,承辦是表示只要機關認定工作內容是在辦工程的就算是。想問一下版上是否有前輩能夠分享一下實際上的狀況,是否有基礎+實務訓不被承認的情形這樣。
以上,先謝過了,感謝!
NBA 寫:reywalyenrotta 寫:各位板上的前輩們大家好
小弟目前初任公職,由於本身也已考取土木技師,因此想詢問關於日後要以服公職的經歷換取執業執照時所需要的兩年工作時間,若是以我初服公職的狀況來看,基礎訓+實務訓的四個月時間是否是會允為列入的呢?
前幾天已有電話跟工程會承辦詢問,承辦是表示只要機關認定工作內容是在辦工程的就算是。想問一下版上是否有前輩能夠分享一下實際上的狀況,是否有基礎+實務訓不被承認的情形這樣。
以上,先謝過了,感謝!
你要注意的是,取得公務員資格的認定,當你有法定公務員資格,出去業界工作,
五年內不得從事公務三年的業務。也就是你離開公務機關,至少五年不得從事工程工作。
就算你拿到執業證書,還是無法辦理工程業務。
reywalyenrotta 寫:感謝前輩的回覆!
我查了一下法源,發現前輩所說的應該是指公務員服務法第14-1的規定。
不過若是依條文文義之理解,所謂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從事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也就是說,構成要件上似乎並非任何技師的執業範圍都會受限制,相反的似乎要有直接且符合條文那些職務者似乎也不是很容易。不知道我這樣解讀是否正確,還請NBA指教與指正,謝謝您。
另外也還是希望如果有前輩有相關公務職涯在認定技師執業的兩年有經驗能不吝分享,萬分感謝!
NBA 寫:reywalyenrotta 寫:
抱歉!寫反了。
但是公務員離職之後所從事工作性質在認定上還是滿嚴格的。就是依法條解釋概括範圍。
基本上還是詢問工程會比較正確,必要時請工程會釋函。
NBA 寫:你要注意的是,取得公務員資格的認定,當你有法定公務員資格,出去業界工作,
五年內不得從事公務三年的業務。也就是你離開公務機關,至少五年不得從事工程工作。
就算你拿到執業證書,還是無法辦理工程業務。
第 14-1 條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reywalyenrotta 寫:各位板上的前輩們大家好
小弟目前初任公職,由於本身也已考取土木技師,因此想詢問關於日後要以服公職的經歷換取執業執照時所需要的兩年工作時間,若是以我初服公職的狀況來看,基礎訓+實務訓的四個月時間是否是會允為列入的呢?
前幾天已有電話跟工程會承辦詢問,承辦是表示只要機關認定工作內容是在辦工程的就算是。想問一下版上是否有前輩能夠分享一下實際上的狀況,是否有基礎+實務訓不被承認的情形這樣。
以上,先謝過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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