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al 寫:最後換的日期是110年12月31日前,要換牌要趕快,沒在期限內換到的,要加考結構設計跟施工法喔
考選部公報資訊網寫的是111年12月31日吔!
四、具有附表一各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或第二款資格,並經公
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同類科及格,分發任用後,於政
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擔任該類科技術工作職
務三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
部分科目免試資格,應於本考試報名開始前取得,並於報名時
繳驗部分科目免試資格證明。
符合第一項第四款資格者,得於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前,申請本考試全部科目免試,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