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請問公務人員升等考試的定義?

文章發表於 : 2007 8月 13 (週一) 8:16 pm
#0 由 求問者
請問公務人員升等考試的定義?

請問,普考考上後,是簡任還是薦任?

普考,是以三職等開始起跳,然而去考升等考,會變成幾職等?

升等考的定義是什麼?

我看考選部,一年考績甲等,兩年考績乙等以上,就可以參加升等考試。

然而,若以普考三職等來說,升等考考上了,會變成幾職等?

普考的頂限‧好像是五職等。

若以普考五職等來說,考上升等考,可以跳到六職等嗎?(應該來說,好像是從簡任變成薦任)

請各位先進,替小弟解除疑惑?

文章發表於 : 2007 8月 14 (週二) 12:47 pm
#1 由 土木技師
這網路上資料應該超多吧...自己就可以去查了...
(石化)
升等考試 就是升官等考試
官等(簡任.薦任.委任)跟職等的區分是這樣的

    簡任10~14
    薦任6~9
    委任1~5


所以普考從三職等升到5職等就達到官等限制了...必須要考升等考...從委任升到薦任...
(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