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考資料
各位大大:
小弟在土木人版上潛水已久,多虧各位大大提供許多寶貴的K書經驗,讓小弟今年(97)基特三等有幸吊車尾考上,BUT剛分發到單位(某鄉公所)即遇上棘手的問題,在此請教各位大大,提供寶貴經驗讓小弟參考。
一般民眾如欲申請裝設自來水,均是向自來水公司申請,自來水公司同意該用戶的裝設申請後,自來水公司便會向所在的鄉公所申請道路挖掘,並繳交道路挖掘路修費,問題來了因為該申裝用戶係為貧困戶且有某立委關切要求免費為其裝設自來水,在經過一次會勘後自來水公司竟誤導(小弟認為是誤導吧)鄉公所的鄉長秘書,若鄉公所可減免路修費,則自來水公司便可免費為該用戶進行延管工程裝設自來水,而我們的天兵秘書也同意,因為他就是某立委的辦公室助理(omg),但是就小弟的認知道路挖掘路修費與民眾申請費完全是兩回事,自來水公司怎可混為一談呢?況且將來該用戶繳交自來水費給自來水公司,自來水公司也不會再轉交給我們鄉公所啊(印堂發黑),小弟才報到即遇上這種問題,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小弟該如何辦理才於法有據呢?鄉長最近也在關切這個案子,因為此筆路修費有15萬多耶,對鄉公所拮据的預算來說,這筆費用鄉長也不願少收,無奈是某立委關切,請各位大大幫小弟解套吧!感激不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