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人

土木建築專業交流、技師證照、職場就業、軟體技巧交流的好所在。

跳到內容


進階搜尋
  • 討論區首頁 ‹ 職場討論分區 | Employment ‹ 公務人員交流、討論區
  • 變更字體大小
  • 列印模式
  • 問答集
  • 註冊
  • 登入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6月 21 (週六) 3:49 pm

當兵年資與休假問題

專為公務員各類情報所成立的版面,希望文章分類可以更加完善。
| 國民旅遊卡 | E等公務園 |

(土木工程職系、環境工程職系、水利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測量製圖職系、交通技術職系、地質職系、交通行政職系...等等。)。
發表回覆
2 篇文章 • 第 1 頁 (共 1 頁)

當兵年資與休假問題

文章由 fishman » 2009 12月 10 (週四) 4:29 pm

加入土木人討論區粉絲團

贊助商廣告

97年10月到任..(當年沒假)
98年購買當兵年資1年10個月..(當年2天假)
99年的假是如何計算?

服務年資1年3個月+當兵年資1年10個月=3年1個月
所以有14天假? (眼汪汪)

以上計算正確嗎?謝謝~
最後由 fishman 於 2009 12月 10 (週四) 6:33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fishman
土木人一星會員
土木人一星會員
 
文章: 55
註冊時間: 2008 4月 09 (週三) 12:41 pm
回頂端

文章由 tenkk » 2009 12月 10 (週四) 6:11 pm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 7 條
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者,第二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
滿三年者,第四年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年者,第七年起,每年
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年者,第十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
四年者,第十五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
起核給休假;其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第三年一月起,依前項規
定給假。

所以是正確的

我當初年初請假系統顯示7天
我就準備好相關資料寫個便簽請人事單位重新計算
才變14天
tenkk
土木人一星會員
土木人一星會員
 
文章: 112
註冊時間: 2009 2月 20 (週五) 10:28 pm
回頂端


發表回覆
2 篇文章 • 第 1 頁 (共 1 頁)

回到 公務人員交流、討論區

分享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

    機關

  • 公共工程委員會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考試院考選部
  • 經濟部水利署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台灣電力公司
  • 台灣自來水公司

    組織

  • 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 全國公務員協會
  • 行政院勞委會
  • 臺北市公務人員協會
  • 全國公務員協會粉絲團

    研究資源

  • 國家圖書館
  •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友站

  • 建築人討論區

  • 討論區首頁
  • 管理團隊 • 刪除所有討論區 Cookies •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Powered by phpBB® Forum Software © phpBB Group
正體中文語系由 竹貓星球 維護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