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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為了怕機關流動率高 就剝奪基層公務員應試權
那是不是也該顧及私人企業穩定性 修法限制員工換工作的權力
規定除非老闆fire你 否則員工沒有換新工作的權力
如果機關單位風氣正常 沒有爛老鳥亂推工作 沒有爛長官為升官犧牲菜鳥
沒有做到死 考績拿乙的變態文化
誰會下班後還拿起書本苦讀 誰不想爽爽的休息
該修法改革的應該是這些爛老鳥 爛長官
想靠考試脫離火坑的基層公務員反變成被改革對象??
機關流動率高 就是本身文化有問題
如果限制考試權或限制高考商調年限
只會讓這些爛單位不思自我檢討改進,反而更有恃無恐 對沒背景的菜鳥更加予取予求
政府等於助紂為虐 間接成了這些爛單位的幫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