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土木人討論區粉絲團
▼ 參考資料
承商品管人員品管證照逾期未回訓,
仍於工地執行品管作業將近三個月,
經上級查出後,要求檢討相關處分或罰則,
但契約僅規定"全程應派駐專任品管人員,無故不到場執行任務、執行不實或人員不足者,
機關得扣罰每人每日新台幣5000元之違約金"。
但經監造單位確認,承商品管人員於"證照逾期未回訓階段"仍在場執行品管作業,且無執行不實,僅要求儘速回訓或更換品管人員。
請問這樣是否有罰則呢?還是硬要用"人員不足"來辦理?
是否可分享一下經驗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