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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頒考績法草案,公務員在公職生涯中只要吃3個丙就要滾蛋,立意良好,但眾多有問提的主管考績會得丙嗎,試問,一個主管本身就有問題,這個人本身就爭議頗大確要來決定你我的職業生死,”你”服氣嗎.
以往考績都是單向的批打,越資深的關係越好的總是無風無雨,資淺的總是墊背,常久以來存在著相當的不公平,若預到主管與廠商有不可告知的關係,承辦人就慘了,考績永遠墊背,得罪主管永不得翻身,打考績時又被捅一刀.
新頒考績法草案””我”同意,但請先淘汰這些不適任主管及透明化.
個位先進,你們還忍受的了嗎
難道要把基層公務員都逼上街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