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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國家行政的基本組成-公務員
公務員乃國家機器的基本組成,有常務文官,
方能確保,政務官更動頻繁造成的傳承問題,
公務員的保障制度,是國家告訴公務員,
你們只要關心合不合法,不必懼怕權勢。
也不必擔心失業問題。
公務員的退場機制
而公務員原本就有退場機制,不論是刑法對公務員的加重其刑;
或是考績法本來就有丙等制度,及記兩大過免職的規定;
公務員如違法失職、其結果就是起訴求刑,更別說飯碗不保,
本討論區近來也有人,被司法調查,而且身繫囹圄之可能。
仍待法律做最後的裁判,這種案例在學長學弟之間,屢見不鮮。
也常常讓工程類科的公務員引以為戒。
可見,並非公務員就是鐵飯碗。原本的考績法運作雖不盡如人意,
但公務員尚能接受,因為他總是保障了公務員面對權勢時的基本尊嚴。
工程類科公務員的業務執行現況
板上很多工程類科的公務員,工程類科的公務員,
ㄧ起掌握的國家建設預算高達ㄧ年4000億元,
佔政府歲出的25%以上,很多執行過工程的公務員都知道,
往往自己的一個決定,都會造成國家或者廠商數十萬元以上的權益影響。
這條線怎麼畫,偏向國家或者是廠商民眾,有賴公務員客觀的來執行。
忠於法律,自是國家受惠,但是基層公務員卻會遭特定人士的怨恨,
囿於法律,卻是讓國家的根基動搖,特權違法之說甚囂塵上,影響國家更大。
至於民間認為公務員效率不彰的原因,其關鍵在於行政制度,而非公務員考績制度。
但是隨社會的進步,基層文官執法就常受到挑戰,特權關說、走後門、
常常不請自來,原因就是在基層文官掌握了第一線的工作,
也常常是對外扮黑臉的角色,此時,一種公務員的內心,常有極為微妙的想法。
堅守法律,得罪人,往往影響上級長官的期待;違法妥協,家破人亡,惶惶度日。
最後,基於自己不違法即可保住工作的想法,往往最後都能堅守法律底限,
雖然這種抉擇,常常在內心是備受煎熬。
但是也確保國家根基的穩定。
強制丙等制度對工程職系的影響
強制丙等將會造成基層文官在選擇 "堅守法律" 後,獨自面對制度的暴力。
更可預見的,為確保工作,諂媚長官,並且群起隱匿犯罪。
風氣一旦形成,當公務員又開始在 "堅守法律" 與 "違法妥協" 之間抉擇時,
到底有多少人會ㄧ如初衷,維持 "堅守法律" 的選擇。
而這直接動搖ㄧ年4000億工程預算的執行品質。
原本立意良善的強制丙等退場機制,於是便把百億計的利益,拱手讓人。
而這僅僅是錢而已,失去了更多人民對政府的信賴,才是政府施政最棘手的重中之重。
政府機關流動性最大的就是屬工程職系,壓力大,牽涉利益較深,
工程影響民眾大,工程代表首長的業績、身處工程部門,常常是送往迎來,
許多高考進來的年輕工程師,扛不住壓力,離開公門的比比皆是。
在這個流動率高的部門,優秀的工程人才養成即屬不易。
如果強制丙等制度一實施,將更不容易留住優秀人才,
國家基礎建設的人才,將呈現斷層。
影響所及,國家建設就是向下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