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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工程專業法庭 9月上路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2010.08.30 03:44 am
工程糾紛日益頻繁,司法院歷經逾一年時間籌設,國內第一個「民事工程專業法庭」,將在9月1日正式掛牌上路,工程專庭將辦理「建」字案等七大字別的工程糾紛訴訟案件,目前台北地方法院已選派一名庭長、一名審判長及12名法官擔任工程專庭法官,預期將有效提高審理效率。
司法院表示,近年來因營造工程糾紛而肇生的民事訴訟案件,逐年攀升,營造工程具專業性且造價高昂,一旦發生糾紛,若不能儘速解決,將導致工程進度遲滯,影響國家重大經濟利益。
立法院去年4月新修正通過的營造業法中規定,司法院應指定法院設立工程專庭,並由具備營造工程相關專業知識或審判經驗的法官,審理營造業、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等,因承攬土木、建築及相關業務所產生的工程糾紛案件。
據司法院統計,近三年來第一審民事訴訟「建」字類新收件數資料,以台北地院年平均收案量442.67件最多,平均每月36.89件;其次為台中地院年平均收案量213件、高雄地院210件,其餘法院每月收案量僅有個位數,甚至掛零。
鑑此,司法院根據法院組織法第14條規定,去年10月指定台北地院籌設工程專庭,並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協助辦理工程專庭法官訓練。審理範圍為當事人其中一造為承攬營繕工程的營造業,或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的土木包工業,有關土木、建築工程及相關業務所產生的工程糾紛民事訴訟案,包括工程款請求、損害賠償請求、保固責任及鄰房損害等。
司法院指出,工程專庭9月1日起運作,並將設立兩庭,由1名庭長、1名審判長及12名法官組成。同時,該院並設置「營繕工程組專業司法事務官」,其多數擁有土木技師、結構技師等專業證照,將協助法官釐清案件的卷證資料、法律疑義及整理事實等。
司法院強調,預期工程專庭法官將能結合理論與實務,熟稔各種相關工程法令、國際契約規範,以及瞭解各類型的工程施作實務,確實掌握工程糾紛爭議點,進而有效指揮訴訟,加速審理速度,提高裁判維持率,使當事人能信服裁判結果,符合人民期待。
【2010/08/30 經濟日報】
網址: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8164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