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條 職務加給、技術或專業加給,除有下列情形者外,均依其銓敘審定職等支
給:
一、權理人員依權理之職務所列最低職等支給。
二、銓敘審定職等高於所任職務所列最高職等者,其職務加給依所任職務
所列最高職等支給。
依99年修正通過的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專業加給只能領到職務
所列最高職等,所以八等降調七等科員,只能領七等專業加給,不知我的認知對不對,
這可能要請X大來回答,但他去暑休了,不知K大最近有沒有經驗呢?
frigatebird 寫:w大錯了,只要是在薦任官以內,降等也是領同樣的專業加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