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土木人討論區粉絲團
▼ 參考資料
昨晚夢到 這工程裡面大有文章
政論節目現在只會談些花花草草
還挖不到事情的核心
另外 拭目以待看北市府要把防火牆設在哪裡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8月 31 (週日) 11:09 pm
ewb2 寫:我到政府採購網查了一下這個案件的決標公告,
確定這是「最低標」總價決標的案子,
一共有工信、皇昌、春原、福清和中華工程5家廠商投標,
只要有辦過採購的人應該都知道,
除非被批評的景觀工程部分是後來變更設計另外招標的,
要不然只不過是部分工項的單價編列不盡合理而已,
卻被政論節目的那些名嘴大叫「這絕對是個弊案」,
20億元的工程預算書,只不過出了點小問題,就拿來大作文章。
還是那句老話「政治真是另人失望」。
fujenh 寫:難道這不是弊案嗎?
"只不過是部分工項的單價編列不盡合理而已" <== 這句話的心態可議
身為公務員可以這樣嗎?
fujenh 寫:飛龍哥 寫:新聞稿發出後建議追蹤一下各家傳媒引用新聞稿的報導。
之前發生過新聞稿發出後,某家平面傳媒(X由日報)發布新聞引述新聞稿,但倒過來寫,亦即白的寫成黑的,導致粗眉毛總長的兒子大怒,以為承辦局處新聞稿亂寫,要辦人!幸而該局處首長親持該局處核章簽發的新聞稿與粗眉毛總長兒子報告,不然就慘了。
各位 這樣符合政府採購法嗎?
土木人 寫:fujenh 寫:難道這不是弊案嗎?
"只不過是部分工項的單價編列不盡合理而已" <== 這句話的心態可議
身為公務員可以這樣嗎?
fujenh大你好,依目前個人判斷這不是弊案,
我認為單價編列不盡合理不等同弊案,
因為這是總價契約不是單價契約,又是公開招標採用最低標決標方式,
如果工程有變更設計,且變更內容是針對單價編列不合理部分予以追加,
這才會有涉及圖利廠商的問題,
且如ciani大說的,植栽保活才是重點,
有的契約規定保活半年或1年的,還要保活期間每個月查驗,
如果種植在開放空間,光人為的破壞就有的補植了,
廠商賠錢的機會相對提高,因此把植栽的單價提高,
能算是弊案嗎??
如果單價不合理等於弊案,我想沒人敢當公務員了,
想想工程承辦光要處理民眾陳情、重大案件查核、還有一堆積壓的公文,
有時間對工項一一訪價嗎??
例如建築物的水電材料零零種種這麼多,每種工項都懂嗎??
能一一訪價嗎??
這就是基層公務員的悲哀..
每到選舉就把公共工程跟弊案畫上等號......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