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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將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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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職系、環境工程職系、水利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測量製圖職系、交通技術職系、地質職系、交通行政職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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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篇文章 • 第 2 頁 (共 3 頁) • 1,2,3

文章由 藍 » 2011 3月 29 (週二) 5: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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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人民當然有考試及服公職權利,憲法本來就有保障,這都給予尊重,但是一再重複報考換單位,難道是正確的嗎!造成其他優秀新人進不來,然後榜單都是熟悉的名字,這樣叫公平,很會考試與工作態度應是兩回事,所以前面才會舖文表示,高普考也應採分區錄取,增加留住人材的機會,個人僅是認為一直考試在換單位這個制度上漏洞,是有檢討的空間,至少也應有次數限制.
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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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
註冊時間: 2011 2月 11 (週五) 4: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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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tinann » 2011 3月 29 (週二) 6:19 pm

藍 寫:人民當然有考試及服公職權利,憲法本來就有保障,這都給予尊重,但是一再重複報考換單位,難道是正確的嗎!造成其他優秀新人進不來,然後榜單都是熟悉的名字,這樣叫公平,很會考試與工作態度應是兩回事,所以前面才會舖文表示,高普考也應採分區錄取,增加留住人材的機會,個人僅是認為一直考試在換單位這個制度上漏洞,是有檢討的空間,至少也應有次數限制.


更多的是 每次去考 又不換單位的~ 單純佔名額的

雖說 那也是他的事~
tin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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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6
註冊時間: 2008 12月 31 (週三) 5: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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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opender » 2011 3月 29 (週二) 7:51 pm

考試換單位,也是憑自己的本事,如果沒有後台的人想力爭上游,用這種方法也無可厚非,雖然感覺有點缺德,但這就是社會的現實面,資源有限,適者生存,如果自認是優秀的人才又考不上國考,何必一定要走這條路,去業界試試,也許人生會更寬廣也說不定 ~~~
op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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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12
註冊時間: 2009 10月 28 (週三)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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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nobility » 2011 3月 29 (週二) 11:21 pm

當事人「考試」換單位,仍是公平競爭,如果為了一些考不上的人限制人民的考試權,那又有什麼公平可言?
no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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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29
註冊時間: 2008 11月 27 (週四) 2: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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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藍 » 2011 3月 30 (週三) 9:07 am

換個方式說,利用考試一直換單位,是機關還是考生本身的問題呢,如果對土木單位可能沒興趣,且本身又是考試天才,那也可以考別的職系,或是利用修學分取得第二專長轉換職系,避免用人單位一直找不到人,考生一直輪迴在考試旋渦裡,對雙方都不是一件好事.
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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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b516 » 2011 3月 30 (週三) 9:19 am

簡言之不管任何理由去参加公職考試,只要考試沒有作弊都是被允許的,用限制考試次數
來綁人極不合理,再加上難道有人天生就是考試天才?後起之秀只要努力也是可以超越前輩
的,沒有人天生就是會考試或不會考試,都是可以經過後天訓練的,不是嗎?
b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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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61
註冊時間: 2011 3月 09 (週三) 1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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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myworldnewrule » 2011 3月 30 (週三) 9:44 am

唉,
該不該限制考試討論下去,
雙方都有理,爭辯沒完沒了。

不如取一個限制折衷點,譬如:
同一等級考試限制「上榜、分發」5(?)次;
高考3級土木科限制上榜5次,第6次分數及格亦不予錄取。

高考3級土木科限制上榜5次之後,
如改報考高考1、2級土木科,報考次數規零計算。
改報考水利、建築、環保..其他類科,報考次數規零計算。

就算藉考試換單位,換了5次也該足夠。
頭像
myworldnew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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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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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b516 » 2011 3月 30 (週三) 10:16 am

myworldnewrule 寫:唉,
該不該限制考試討論下去,
雙方都有理,爭辯沒完沒了。

不如取一個限制折衷點,譬如:
同一等級考試限制「上榜、分發」5(?)次;
高考3級土木科限制上榜5次,第6次分數及格亦不予錄取。

高考3級土木科限制上榜5次之後,
如改報考高考1、2級土木科,報考次數規零計算。
改報考水利、建築、環保..其他類科,報考次數規零計算。

就算藉考試換單位,換了5次也該足夠。

如果是考到榜首(正額或增額)一次就足夠了,如果每次都是考到正額或增額後面,那即使
上榜10次還是分不到好缺阿(這跟考運有關),所以用次數限制也是不公平,懂吧
b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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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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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opender » 2011 3月 30 (週三) 11:45 am

只要確保考試的公平性,考不贏人家就是技不如人,幹麻非得要走考試這條路,在這死胡同繞來繞去,真的給你矇上了,智商不足會更快進看守所,到時後你就會後悔為什麼要拚死考試來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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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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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ffabc » 2011 3月 30 (週三) 12:10 pm

nobility 寫:當事人「考試」換單位,仍是公平競爭,如果為了一些考不上的人限制人民的考試權,那又有什麼公平可言?
難道不知道好缺不上網這個道理嗎?上網非爽缺,用考試來找好缺是一種投資報酬率差的做法,每年當菜鳥拿乙等,業界很小,何不把份內事做好,將來要升官轉調好缺,你覺得用人機關不會先打聽風評嗎?通常機關不放人只有2個原因,1.很優秀(不過機關一般不會硬留)2.很濫(丟一堆爛攤子你要叫誰幫你收),常看到一些乙等一堆不斷換單位的都優先刷掉(推定定性差且工作態度不佳),再來向原單探聽,雖說關說文化存在,當每個人都叫一堆人關說時,為了怕得罪民代,反而會錄取優秀無關說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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