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avf 寫:jasonh714 寫:再請教有經驗的前輩,何謂驗收資料,是只要有結算明細表跟竣工圖就好嗎???其實我要廠送的驗收資料也只有 ...結算明細表、竣工圖、工期計算表、施工前中後相片、材料出廠證明資料及試驗報告、施工日誌、施工品質查驗紀錄表、材料設備品質抽驗紀錄表、施工自主檢查表、勞安自主檢表、不合格品改善照片表、各試驗報告、缺失改善前中後~~~監造單位送的監工日報表、工程施工品質抽查及抽驗缺失改善紀錄表、查驗停留點之查驗紀錄、材料或設備送審及檢試驗管制總表,這樣而己。這應該算很平常的東西,而且有些驗收人員會看這一些資料。
應該是峻工資料,參考採購法細則92條;如果是臺北市政府的話,參考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第20、21條規定竣工文件為:
1.工程竣工報告表、竣工查驗紀錄。
2.竣工圖。
3.結算明細表。
4.結算數量計算書。
如果你契約內還有訂定其他額外的"竣工文件",就從你契約的規定。
另外你講的"材料出廠證明資料及試驗報告、施工日誌、施工品質查驗紀錄表、材料設備品質抽驗紀錄表、施工自主檢查表、勞安自主檢表、不合格品改善照片表、各試驗報告、缺失改善前中後.....等等死人資料,應該是你履約過程中的文件,應該由監造負責(驗收官只就成果驗收,監造過程由監造負責)。像施工日誌是廠商每天都要寫的,停檢點、材料送審、檢試驗報告等,沒有的話怎麼能當時何以進場施作??如何叫有竣工??(期間的估驗如何據以估驗?)
既然已經竣工了,你也無從終止解除契約,能做的是以沒有完成工程,逾期方式罰處,扣到他交為止!不然托下去,壓力會再你身上。因為依法你收到全部竣工資料(看來已經到齊了),你在30日內就要辦理初驗(你又沒有簽准延後驗收),你不驗、又已經同意竣工在案,而且基本竣工文件也有了,閣下恐有違反採購法危險,拖到廠商權益的話,日後他可能求償損失。
縱然您以以上這些文件沒到為由,拒辦驗收,但是上開這些文件多是屬於施工階段就該有的"品管文件",沒有您也同意進場作(或是委外監造代替你同意),事後竣工時你也同意他竣工,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就是監造不實、管理不善呀!!!
希望你是碰到真的很笨很天的廠商(老廠商交情還有可能),如果是新面孔廠商要多小心被廠商(或廠商聯合監造)陰了
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確定是否竣工....工程竣工後,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監造單位應於竣工後七日內,將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規定之其他資料,送請機關審核,機關應於收受全部資料之日起30日內辦理.....
上面內容確認竣工核對只說依契約、圖說或貨樣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確定是否竣工,"竣工後"再送結算明細表及竣工圖等相關資料辦理驗收,我從法令上是這樣感覺。但好像實務上都要廠商竣工時就提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等資料了,但廠商如果做完了,書面通知機關,可以說你沒送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等資料不給竣工嗎????這好像又跟採購法規定不太相符~~~~
請前輩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