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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這個缺,打臉銓敘部
銓敘部就是不希望土木的去占行政缺,結果還是有這種需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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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司法院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至九職等
職稱
秘書
職系
一般行政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105/03/31~105/04/14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土木、建築工程類科考試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相關系、所畢業者。 (三)具備大型土木、建築工程計畫之設計、審核及施工實務經驗,熟諳建築、室內裝修及採購法令者。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並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六)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不得辦理陞任。
工作項目
(一)本院辦公廳舍新建、修繕工程採購、施工督導、驗收,宿舍改建初步規劃等業務。 (二)本院所屬機關新興房屋建築計畫審核、執行過程之監督、變更設計之審查等業務。 (三)辦理本院經管建築物年度公共安全檢查申報。 (四)一般行政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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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應繳交證件 (一)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院網站首頁http://www.judicial.gov.tw/徵人啟事,查詢條件輸入秘書處後下載,並填妥資料列印簽章)。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各項資料)。 (三)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四)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五)現職派令影本。 (六)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七)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資料影本。 (八)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二、甄試程序:若應徵人數超過6人,將擇資格條件符合業務需要者擇期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連絡方式:自即日起迄民國105年4月14日止,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秘書處秘書」字樣,郵寄至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秘書處第二科胡科長主均收,電話:(02)23618577轉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