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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kewood 寫:想請問各位大大,如果遇到有重要決策但上面都無法給裁示時該如何,抑或有時上面沒辦法做決定,底下承辦人似乎很難處理,有些時受上面用說的也不會下條子,這時該如何處置以保護自己,又不會打壞下屬與主管間的關係,請各位大大分享經驗囉....
一、不需要維護什麼主管與下屬關係,下班請各走各的,人是自私的,出事一定是死道友不死貧道,一切請依法行政。
二、不要怕記過,其實要記你也沒那麼容易,大不了去保訓會或監察院申訴,不要被恐嚇記過就自亂陣腳。
二、既然是重要決策,如果上面"暗示"的做法有問題,你管他去死,請依你認為合理的想法簽辦,他不批沒關係,簽留著,中間總有其他人蓋章吧 ? 然後再來玩擺爛,看他先死還是你先死,當然,這是最後一步,搞到這步田地也差不多該走人了,不過,總比乖乖就範然後被檢調約談好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