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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2 聯合報】阿拉夜店台中市府工程司受懲戒

專為公務員各類情報所成立的版面,希望文章分類可以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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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職系、環境工程職系、水利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測量製圖職系、交通技術職系、地質職系、交通行政職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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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1/08/12 聯合報】阿拉夜店台中市府工程司受懲戒

文章由 b516 » 2011 8月 22 (週一) 4: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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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公務員懲戒法第11條規定,撤職,除撤其現職外,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至少為1年。

用白話說,就是除免職外,連公務員的任用資格都沒了,就算再考取,最少也要1年以上才可再任職公務部門

不是吧...停職期間又考上公職是可以報到上班的,本身還是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只是
原單位不讓你上班而已,停職與考試簡章上的依法停止任用者不同喔,不然如果被機關
惡整停職20年,難道20年都不能考公職當公務員?不信可以電洽考選部
b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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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61
註冊時間: 2011 3月 09 (週三) 1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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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1/08/12 聯合報】阿拉夜店台中市府工程司受懲戒

文章由 飛龍哥 » 2011 8月 22 (週一) 10:21 pm

b516 寫:
公務員懲戒法第11條規定,撤職,除撤其現職外,並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其期間至少為1年。

不是吧...停職期間又考上公職是可以報到上班的,本身還是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只是
原單位不讓你上班而已,停職與考試簡章上的依法停止任用者不同喔,不然如果被機關
惡整停職20年,難道20年都不能考公職當公務員?不信可以電洽考選部


停職乎?!撤職矣!!

指鹿為馬
飛龍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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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24
註冊時間: 2009 4月 03 (週五) 9: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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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s7340506 » 2011 8月 23 (週二) 7:11 am

當公職也有當兵一樣 心境(眼汪汪)
出事都是事務官負責任!政務官全沒事! (XD)
「大幹小幹,移送法辦」 (不要啊)
「大混小混,一帆風順」 (omg)
能夠考證照(不一定是土木類),儘量考證照,否則哪天停職或是不當公務員,下場很慘! (吐)
頭像
s73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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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2
註冊時間: 2009 3月 14 (週六) 6:47 pm
來自: 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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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opender » 2011 8月 23 (週二) 8:43 am

s7340506 寫:當公職也有當兵一樣 心境(眼汪汪)
出事都是事務官負責任!政務官全沒事! (XD)
「大幹小幹,移送法辦」 (不要啊)
「大混小混,一帆風順」 (omg)
能夠考證照(不一定是土木類),儘量考證照,否則哪天停職或是不當公務員,下場很慘! (吐)


現在的環境更爛啦,出包,政務官下官領月退,事務官撤職查辦,所以建議新進公務員,必要時寧可抗命被記過,也不要含淚被法辦,切記啊 ~~~ (高處不勝寒)
op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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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12
註冊時間: 2009 10月 28 (週三)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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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nilsonnilson5 » 2013 2月 28 (週四) 6:51 pm

台中市政府的缺最好不要去 <真的很爛>
很黑 勞逸不均 每天公文約十件 林隆安一個月約四百件比我稍多
加上長官退文 一件可抵三件公文
公文量真的太大 永遠處理不完
最後結果就是懲處 公文逾期一律記過(很多同事共同的經驗)
想商調 先不論考績 公文逾期被記申誡 記過如何自圓其說
這就是大家覺得市府流動率很低的原因之ㄧ
商調不了的屎缺 真正的屎缺

科長說 別人可以 為什麼你不可以辦完
會勘的時間都排不出來
別人可以不必會勘 直接寫一些太極公文 況且公文逾期被懲處是長期且很多人
不必會勘就可以知道詳細的現場狀況 見鬼 太極功力一流
林隆安這次歸類錯誤也不足為奇 十年後來個撤職查辦
最後首長被彈劾 活該
結論:台中市政府的缺最好不要去 <真的很爛 很爛 很黑 勞逸不均 公文量真的太大了>
代罪羔羊林隆安
nilsonnilson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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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1
註冊時間: 2013 2月 23 (週六) 10: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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