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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調走,「變黑」是不是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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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職系、環境工程職系、水利工程職系、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測量製圖職系、交通技術職系、地質職系、交通行政職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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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篇文章 • 第 5 頁 (共 11 頁) • 1,2,3,4,5,6,7,8 ... 11

文章由 紫煌 » 2009 5月 04 (週一) 5: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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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365214z 寫:紫煌大不是都熬到特考六年期滿應該要去中央單位才是,怎麼會去跳T府的坑呢... (失魂)

照敘述的解釋應該是T府沒錯吧@@"

辦公樓層是...不會是傳說中的第13樓吧 (jolin)


還好 13F比較接近18層地獄

我離18層遠一些...

至於原因:17F有正姐,就降子!原因很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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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煌
偉大的解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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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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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09 10月 02 (週五) 1:51 pm

kavinchou 寫:
sandaniel.tw 寫:我覺得土木公務員的離職率真的很高,但是真正的重點是每個考公務員的土木人都被各個擊破。

如果可以聯合起來,讓那些對土木公務員亂來的單位,一直徵不到人,才是迫使他們改進的一大重點。

一堆人聯合起來,不去那些爛單位,恐怕才是重點。

至於進去了爛單位後,採不合作態度,反正績效是他家的事情,事情辦不完,就慢慢辦,我們只要確定,我辦的每個東西都有保護好自己。
其他說什麼很趕,哪件又很急,完全當作一陣風。


相信土木弟兄們遍佈各單位只要各弟兄集思廣益,並研擬一套基本保命法則,再由各不同性質單位弟兄增減,如都市計畫, 水利 , 水保,鄉鎮公所等




請大家研究看看,全省各機關都有類似問題:

不要只相信監造單位:
*.上億工程跨不同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樁位與地政樁位不符。
*.監造誤用都市計畫樁位座標。
*.涉及山坡地地質探勘,差50公尺致命。
*.因為測量『不慎失誤』,導致大量土方被洗走。

不要只相信
*.涉及山坡地道路不易鑑界,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土地所有權相關問題。
*.出具疑似『假』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山坡地穿越農地之道路,農地喪失農用資格,地主失去農地遺產抵稅資格,損失上百萬。
*.涉及BOT-->這不用說了。
*.涉及河川地,阻礙排水相關問題。
*.轄區有土石流潛勢線經過。
*.颱風天配合警察局疏散居民,事先寫文協調。
*.公文系統用全文搜索找不到歷屆承辦過的文。


難簽的公文絕招:
*簽上一定要引用法條、函釋、民意代表來函(那是他的意思表達)。
*技術性退件,就直接溝通。
*又被退後,仍然把簽寫好,等時效要到再送回老闆桌上。
*影印公文塗改字跡。
*只好天天帶錄音機上班。
*回家寫蜜餞送政風處。
lawrenceche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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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cance » 2009 10月 02 (週五) 2:22 pm

其實在我們機關,簽陳說明的第一項就規定一定要依據XX法XX條XX項規定辦理,長官也不可能叫你作違法的事情,只是時常股長、科長、副總、總工甚至到處長彼此間的看想法不太一樣,對於事情的見解看法不同,所以簽陳內容時長又要修修改改,最後陳核到總工那邊又會說一個變更設計的簽陳被你塗成這樣子很難看,再退回去清稿重繕,然後章又要從股長開始蓋起,光是跑一個變更設計案子就快飽和了,桌子旁邊還有成堆公文與其他會勘陳情案要處理,科長又在那邊碎碎唸工程進度怎麼這麼慢,這時心裡真是火大。我想大家若進到濫缺遇到問題大多是這樣吧。
c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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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09 10月 02 (週五) 3:04 pm

cance 寫:其實在我們機關,簽陳說明的第一項就規定一定要依據XX法XX條XX項規定辦理,長官也不可能叫你作違法的事情,只是時常股長、科長、副總、總工甚至到處長彼此間的看想法不太一樣,對於事情的見解看法不同,所以簽陳內容時長又要修修改改,最後陳核到總工那邊又會說一個變更設計的簽陳被你塗成這樣子很難看,再退回去清稿重繕,然後章又要從股長開始蓋起,光是跑一個變更設計案子就快飽和了,桌子旁邊還有成堆公文與其他會勘陳情案要處理,科長又在那邊碎碎唸工程進度怎麼這麼慢,這時心裡真是火大。我想大家若進到濫缺遇到問題大多是這樣吧。


敬答cance大,

『事情的見解看法不同』是不是與法律見解相關?

您假如是因為這些原因被退件,那我很羨慕您有這樣的長官。

好歹有正反兩方把關,

因為涉訟的法律見解常常是很兩極化,

有一方積極,覺得可以騙檢察官,反正行政缺失爾以。

另一方感覺有危機,騙不過檢察官,連行政缺失也不要。

這兩方的長官,我都會私底下再聊一下,

以便練功,正反方都有絕佳的SWOT。



我會簽法務,他擰回我的簽呈拒簽,

『採購法係貴單位權屬』,唉,冷涼。

您是在大型艦隊上工作,

比我們划獨木舟跨太平洋,疑?怎摸會有冰山?格陵蘭?

惶惶不可終日,好太多了。



假如是『這段先寫』之類,那很可能是技術性退件。

我的簽及簽的『模板』都是用Word打好,

顏色標註『變動欄位』,一次換掉。

所以他們愛改哪就改哪。再一次貼回系統。



退回的簽我都會留底稿。

而且我喜歡用不同粗細的鋼筆,以跟其他長官

的筆跡作區別。


『報告長官,請您盡量改我的稿,歡迎您留下的筆跡,謝謝。
不然我沒辦法依您的指示謄寫。』
lawrenceche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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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cance » 2009 10月 02 (週五) 3:37 pm

lawrencechen2004 寫:
cance 寫:其實在我們機關,簽陳說明的第一項就規定一定要依據XX法XX條XX項規定辦理,長官也不可能叫你作違法的事情,只是時常股長、科長、副總、總工甚至到處長彼此間的看想法不太一樣,對於事情的見解看法不同,所以簽陳內容時長又要修修改改,最後陳核到總工那邊又會說一個變更設計的簽陳被你塗成這樣子很難看,再退回去清稿重繕,然後章又要從股長開始蓋起,光是跑一個變更設計案子就快飽和了,桌子旁邊還有成堆公文與其他會勘陳情案要處理,科長又在那邊碎碎唸工程進度怎麼這麼慢,這時心裡真是火大。我想大家若進到濫缺遇到問題大多是這樣吧。

敬答cance大,
『事情的見解看法不同』是不是與法律見解相關?
您假如是因為這些原因被退件,那我很羨慕您有這樣的長官。
好歹有正反兩方把關,
因為涉訟的法律見解常常是很兩極化,
有一方積極,覺得可以騙檢察官,反正行政缺失爾以。
另一方感覺有危機,騙不過檢察官,連行政缺失也不要。
這兩方的長官,我都會私底下再聊一下,
以便練功,正反方都有絕佳的SWOT。
我會簽法務,他擰回我的簽呈拒簽,
『採購法係貴單位權屬』,唉,冷涼。
您是在大型艦隊上工作,
比我們划獨木舟跨太平洋,疑?怎摸會有冰山?格陵蘭?
惶惶不可終日,好太多了。
假如是『這段先寫』之類,那很可能是技術性退件。
我的簽及簽的『模板』都是用Word打好,
顏色標註『變動欄位』,一次換掉。
所以他們愛改哪就改哪。再一次貼回系統。
退回的簽我都會留底稿。
而且我喜歡用不同粗細的鋼筆,以跟其他長官
的筆跡作區別。
『報告長官,請您盡量改我的稿,歡迎您留下的筆跡,謝謝。
不然我沒辦法依您的指示謄寫。』

有關法務的東西我們這邊有法制秘書把關,若涉及訴訟也可以委託律師處理,這到問題不大,比較頭大的是變更設計,有一大堆行政程序要跑,簽陳是第一關,簽陳的撰寫、內容,不同長官有不同意見(跟法律無關),承辦時常搞的一個頭兩個大,而且一個工程至少要變更3次,若同時承辦3個工程業務量可想而知,樓上可能是在公所或是非工程單位會羨慕我這邊是工程單位有制度,但是這邊的最大缺點是業務量很大又很趕,不然台北縣府這次也不會招這麼多人(全部快40個),就表示流動率高大家都不想呆。
c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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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09 10月 02 (週五) 4:23 pm

cance 寫:
有關法務的東西我們這邊有法制秘書把關,若涉及訴訟也可以委託律師處理,這到問題不大,比較頭大的是變更設計,有一大堆行政程序要跑,簽陳是第一關,簽陳的撰寫、內容,不同長官有不同意見(跟法律無關),承辦時常搞的一個頭兩個大,而且一個工程至少要變更3次,若同時承辦3個工程業務量可想而知,樓上可能是在公所或是非工程單位會羨慕我這邊是工程單位有制度,但是這邊的最大缺點是業務量很大又很趕,不然台北縣府這次也不會招這麼多人(全部快40個),就表示流動率高大家都不想呆。


敬答cance大,

這要看『每年營業額』而定,
3個案子變更各三次,這聽起來很爽啊,
而且不是可以跟監造講,要變更一次變更,不要三次。
總變更次數比X處X工務段的一個大案的變更追加減數量還少。
而X段全案10億以上,變更由普考四等負責。

假如以收發文量每天平均到4件或6件,
每月可達88~132件。那週末一定要加班。
變更次數與業務量未必相關。

我老覺得大縣的問題不是業務量大、很趕。
真正問題是在大縣的制度SOP不如北市,
假如有榮工的人在,他們可以修出SOP。

變更追加減注意事項有SOP後,
或行之有年的學長、科長有交接,
這速度會很快的。

我覺得『學長交接』是弱的單位,
學長講錯的,還照吃,豈不危險?

正規作法還是『SOP』。
以北市或高工局來說,專人專責,
承辦人不用扛用地的問題(工程人員兼地政處業務),
還有SOP護身。

貴單位的問題在於,職前訓練不夠,
每個承辦包整案,卻可能沒待過監造、營造廠。
同事經驗也不交流一下。
當然被單位文化打敗。

假如你知道可以事先函給監造,
『請於規劃設計階段考慮協調xyz適宜』
『釘死』監造的規劃設計,
就可以回函監造為甚麼要變更這麼多次。
lawrencechen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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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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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ewb2 » 2009 10月 02 (週五) 5:23 pm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運氣比較差,
我覺得一般的顧問公司在履約品質方面真的都不大好,
即始你發文要他注意xyz,他一樣不會給你注意的,
除非你自已注意,不然後果就是設計出問題,要變更設計。

到了這個時候,以我這種想省事的承辦人員,
通常就是想辦法簽變更設計把工程問題解決掉,
如果要去追究當初為什麼設計沒有注意到,
有時反而會讓變更設計的理由不大容易被監辦單位接受,

沒有趕快變的結果,就是工程延誤。
承辦人員一樣頭痛。
ew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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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cance » 2009 10月 02 (週五) 5:28 pm

非也,變更設計的次數是取決於首長的要求或是民眾或民代的抗爭而採取的妥協方式,試想一個工程在都市鬧區進行施工,承辦同時承受民眾抗爭、民代陳情關說、首長對於工程內容不滿意要求修改、廠商不願意配合、工程品質查核中心的施工查核、監察院審計處調查計價資料是否完備等多方壓力下,業務量大流動率高是很正常的,絕對不會爽,不然下次樓上去縣市政府工程單位呆久一點就能體會我說的了。
c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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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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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ewb2 » 2009 10月 02 (週五) 5:46 pm

看起來cance大待的縣市政府,在工程變更方面的接受度還蠻高的,
這和我以前曾碰過的業主單位「國工局」有點像,
只要合情合理,辦理變更都會准,我覺得對於辦理工程來說,這是好事。

不過有些單位的會計政風單位,特別是非工程專責機關,
對於變更設計是很敏感的,
所以任何一個變更案,他們都會去懷疑為什麼當初設計時沒有考慮到,
因為不論是民眾、民代,監委、首長、上級單位...的意見,
硬要說,在設計階段都應該要有合理的解釋,為什麼設計結果會和他們期望的不一樣,
除非現地在招標後發生了變化,例如地震、颱風等不可預知的因素,
要不然,監辦單位都可以要求要檢討說明當初設計是否有疏失吧!

假如有幸待在這樣的單位,一個變更案可能就可以搞得人仰馬翻的,更不要說案子多的。
ew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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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lawrencechen2004 » 2009 10月 02 (週五) 7:55 pm

謝謝cance大、ewb2大指教,

好啦,我開始相信真的很操很操。

但仍然是個安全的單位,

所以98基特還是選貴單位比較安全,還希望能遇到cance大大

紫煌 寫:想請問一下各位前輩假如小弟去跟上層撞個幾次,講些實話給他們聽, (打飛1)
自我抹黑,黑了再黑,機關會不會覺得我很難用,然後同意我的商調勒?
可以告訴我一些你們單位「黑人」的下場嗎?


黑掉的下場:

1. 本來不抓公文時效的,開始狂抓。不管你
弄的出來弄不出來,或不管多少困難,
笑笑的要你講個時限。然後批閱時寫死在簽上,
嚴格約束時限。你自己講做的到的,作不到,
送烤雞會。

2. 案子不辦理,被恐嚇『公務人員瀆職罪』辦理。

3. 若涉及人民財產處理,人民得啟動民事訴訟求償,
而機關賴給承辦辦理不力,機關主張賠償費用最少與承辦對半分。

4. 治罪方法很多,先別管機關主張的理由合不合理,
辦理不力記申誡N隻,烤雞會好像被俠持了,
仍主張N隻。

出了機關,機關賭你不會向考院申訴。
因為你得舉證『辦理很力』,
就得詳述,就算考院接受你的講法,您的大名列入永久檔,
永遠掛在網路上,吾輩後人得瞻仰。


保障事件決定書查詢系統
http://www.csptc.gov.tw/ptc/index.asp?Node=500&Index=1

你可以輸入『不力』兩個字,全國有23筆。


5. 因職業生涯規劃,職擬於X月X日辦理離職。

您就會開始拿起結構題目開始算。

*. 除非裝瘋,拿到公立衣院金繩異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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