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三等地方特考(台北市)-土木工程志願選填

依人事行政局『任用計畫表』所示,三等-台北市-土木工程,機關缺額如下:
公園處*2
水利處*2
大地處*8
環保局*1
市場處*9
消防局*1
建管處*2
停管處*3
交管處*1
中正區公所*2
南港區公所*1
請問各位前輩大大,哪些單位為優先選填志願呢?
哪些單位又是驚悚的地雷單位呢?能否不吝給予後進意見?感激不盡!
公園處*2
水利處*2
大地處*8
環保局*1
市場處*9
消防局*1
建管處*2
停管處*3
交管處*1
中正區公所*2
南港區公所*1
請問各位前輩大大,哪些單位為優先選填志願呢?
哪些單位又是驚悚的地雷單位呢?能否不吝給予後進意見?感激不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