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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施作水溝的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4 4月 30 (週三) 2:35 pm
#0 由 stevenkao68
請問一下各位前輩:
當施作水溝施作於私人土地上的手續是怎樣,
前輩都和我們說要取得對方同意書,可是對方還是會買賣,下一個地主不一定同意。
也曾經聽過好像可以地權設定,可是這樣不是很麻煩嗎?而且提出要地權設定,可能會被民意代表訂慘,
還有同意書若上面的地主都沒有繼承者,那塊土地如何施作,
是否有這方面的相關規定,請各位前輩賜教,謝謝!

Re: 關於施作水溝的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4 4月 30 (週三) 4:20 pm
#1 由 myworldnewrule
施作水溝是讓地主的土地增值,不是貶值,
前後任地主不會找你的麻煩。

一般都是邀集相關人等(含當地里長、民代)開協調會坐下解決,
一勞永逸;
如果產權太複雜就只能隔置。

Re: 關於施作水溝的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4 5月 07 (週三) 11:28 am
#2 由 nobility
我有個疑問,公帑可以花錢蓋在私人土地上嗎?

Re: 關於施作水溝的問題??

文章發表於 : 2014 5月 07 (週三) 2:50 pm
#3 由 myworldnewrule
nobility 寫:我有個疑問,公帑可以花錢蓋在私人土地上嗎?

有條件可以,
在區域排水範圍符合公眾利益。

如果在很大一片私人土地花公帑建水溝,
可能算貪污瀆職圖利他人,
或許蹲看守所。

反正一群人坐下開協調會,
有錄音有紀錄蝦米攏不驚。


有個「現有別墅-山坡地」例子,
我遇到過一整排現有別墅隔壁就是山坡地,
因豪雨時山坡地逕流會漫入別墅庭園,
別墅請求在「現有別墅-山坡地」中間建一條排水溝。
可以,
但是也不可以。
別墅願意退縮本身庭園貢獻土地,
減少區域排水範圍之積淹水,
理論上可以。
但山坡地為私人土地,
地主不願意割掉100~200M的土地無償給別墅作嫁,
別墅本身也不願犧牲自有庭園。
所以後續....?沒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