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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配合款是否可以用來租任土地供Youbike營利使用

文章發表於 : 2015 4月 13 (週一) 7:59 pm
#0 由 tommy0507
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就是土地是鐵路管理局的
因為有個議員想在他們土地設置Youbike
但鐵路局表示 要用租認方式才同意
議員表示願意提供4年租金

問題來了
Youbike設置不是只有4年 不可能4年之後拆除
所以後續費用是個問題
但Youbike是一個營利項目 使用議員配合款 我個人覺得法律上有問題
請大家幫我想想 是否違法

Re: 議員配合款是否可以用來租任土地供Youbike營利使用

文章發表於 : 2015 4月 13 (週一) 8:58 pm
#1 由 neotw
辦理公地撥用不就一了百了?

Re: 議員配合款是否可以用來租任土地供Youbike營利使用

文章發表於 : 2015 4月 13 (週一) 11:32 pm
#2 由 lawrencechen2004
四年後億元不出錢, 誰出? 所以公地撥用.
公地上仍有營利....那不是一樣見到鬼?
所以苦主仍得回到Ubike與市府合約看清, 到底由誰撥土地?

Re: 議員配合款是否可以用來租任土地供Youbike營利使用

文章發表於 : 2015 4月 14 (週二) 8:44 am
#3 由 opender
tommy0507 寫: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就是土地是鐵路管理局的
因為有個議員想在他們土地設置Youbike
但鐵路局表示 要用租認方式才同意
議員表示願意提供4年租金

問題來了
Youbike設置不是只有4年 不可能4年之後拆除
所以後續費用是個問題
但Youbike是一個營利項目 使用議員配合款 我個人覺得法律上有問題
請大家幫我想想 是否違法


這就是典型的娶一個老婆,加送一個老母,很多事不是先上車先贏,4年後你就知道你要付出什麼代價了,叫那個議員把他家的土地拿出來當奸笑單車站,如果他肯再說吧..........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