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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 民眾是誰呢?
有可能是工務機關沒拿到標案的下包蒐證檢舉工務員,
工地旁的民眾蒐證,
工務機關的新任工務員蒐證檢舉長官,
工務機關的老工務員蒐證檢舉新任工務員,
工務機關的長官蒐證檢舉屬下,
民意代表助理檢舉蒐證工務機關.
鯉長, 鯉幹事檢舉工務員, 因為推三阻四.
信不信由你, 下包給賄款, 下包商會另外派一組人, 在遠處用長鏡頭, 自己人蒐證自己人, 順便檢舉工務員, "影存".
與工務人飲宴, 或給工務員賄款也一樣, 下包照樣自己蒐證自己.
很多新任工務員, 以為部門秘書喊聚餐就去, 根本搞不清出吃這餐這麼貴, 也搞不清楚誰出錢就去吃,
以為跟工地一樣, 吃喝靠老闆與包商, 不用自己出錢, 基於人情義理都是應該出席.
出錢的下包, 會莫名其妙於宴席中出現, 剛好 "路過敬酒".
工務員站起來跟包商敬酒的照片就被拍下, 還"一堂和氣" 哩, 殊不知, 已經上了"部門老闆"的當.
部門老闆很清楚, 這餐誰出錢. 他就是要旗下所有工務員上鏡頭, 要死大家一起死.
工務界已經搞成這麼刺激, 每天上班根本不是在搞工程, 而是每天上班跟007一樣, 蒐證, 反蒐證.
反正亂七八糟的檢舉, 都有可能, 可以說是, 全民大亂鬥.
檢茶官只要收到檢舉函, 應可請法官啟動監聽, 就不停止的錄上一陣子, 所有打進打出的電話都被錄音.
這與土木人每年折損率有關. 因為有時候莫名其妙也會被長官牽連.
很多長官, 及民意代表, 仍不長眼, 以為這時代可以亂搞, 或是拿初任公務員當衛生筷, 用完即丟.
連正署正封人員也很奇怪, 地區性民意代表問題那麼多, 不去跟監, 追蹤, 蒐證.
其實檢舉信要有效, 最好是具名檢舉, 也寄一份給調查局, 分派到調查站查案.
讓兩個系統同時 "交叉火網", 這兩機關仍在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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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貪污太踴躍 廉政署獎金不夠發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74987
2015-04-26
第一季就用光今年額度 還積欠3千萬
〔記者吳昇儒、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廉政署成立後,祭出高額檢舉獎金鼓勵民眾協助揪出貪官污吏,但想不到,因民眾檢舉太踴躍,加上年度編列預算不足,今年才過第一季,就已花光上千萬元的檢舉獎金年度預算,甚至還累計積欠民眾高達三千多萬元檢舉獎金,讓廉政署相當頭疼。
對於積欠檢舉獎金一事,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表示,將向行政院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因應;由於申請預備金需要一點時間,檢舉獎金一定會發出,檢舉人不用擔心「做白工」。
檢舉獎金最高千萬 像中樂透
根據檢舉標準,檢舉對象判處未滿一年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檢舉人將可領取三十到八十萬元的獎金;如果判處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檢舉人將可領取六百七十萬至一千萬元的獎金,可能比中「樂合彩」還好賺。
資料顯示,民國一百年成立的廉政署,一○一年編列檢舉獎金預算共計一千五百零二萬元,當年共發給十八件檢舉人,合計一千三百四十六萬多元獎金;一○二年編列一千兩百一十七萬元,發放後不足兩百九十九萬元;一○三、一○四年均編列一千零七萬元預算,結果去年不足三十二萬元,今年才過第一季,就已花光上千萬元的獎金預算,但後續還有三千多萬元的檢舉獎金發不出來。
廉政署官員指出,依現行「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民眾檢舉的貪污案件,一審判定有罪之後,可先拿到三分之一的獎勵金,定讞後再領後面的三分之二;而廉政署自一百年成立後,檢舉貪瀆情資陸續湧入,這些案件在這一、二年先後一審判決,甚至已判決定讞,必須發出獎金,因此近期獎勵金核發金額才持續飆高。
據了解,因公部門有一個不成文規定,預算只能一年比一年低,形成檢舉人越多,編列的預算反而越低,才會造成現今發不出檢舉獎金的窘境。
法務部︰申請第二預備金因應
近日已有部分民眾向廉政署下轄的政風單位反映,指所檢舉的案件已判決定罪,為何遲遲未收到獎金?據了解,廉政署為了不失信於民,及避免澆熄民眾願意與政府齊心反貪的熱情,日前已向法務部報告,向行政院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近期將想辦法發出積欠的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