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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查「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貳、專編之第一編、住宅社區第16點規定:「閭鄰公園、社區道路應同意贈與鄉(鎮、市),污水處理場應贈與直轄市、縣(市)。前項贈與應含土地及設施,但操作管理維護仍由社區管理委員會負責。」
所以非都土地,無論開放或封閉的社區,理論上都是要捐給公家,但仍由該社區的管委會維護才對是嗎?
現在的時間是 2025 6月 18 (週三) 4: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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