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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之社區公設是否應由公務預算維護

文章發表於 : 2015 10月 21 (週三) 3:38 pm
#0 由 Cain1031
查「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貳、專編之第一編、住宅社區第16點規定:「閭鄰公園、社區道路應同意贈與鄉(鎮、市),污水處理場應贈與直轄市、縣(市)。前項贈與應含土地及設施,但操作管理維護仍由社區管理委員會負責。」

所以非都土地,無論開放或封閉的社區,理論上都是要捐給公家,但仍由該社區的管委會維護才對是嗎?

Re: 非都之社區公設是否應由公務預算維護

文章發表於 : 2015 10月 21 (週三) 3:54 pm
#1 由 gentle3
都市計畫土地、非都市計畫土地、社區公設,公有地與私有地,麻煩您查清楚。

亂七八糟的問題,你的問題事前完全沒做功課。

Re: 非都之社區公設是否應由公務預算維護

文章發表於 : 2015 10月 21 (週三) 4:00 pm
#2 由 Cain1031
大大別生氣,因為我是問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所以應該是適用非都市土地吧,既然如此能否解釋該規範那條究竟是何種情形適用?

Re: 非都之社區公設是否應由公務預算維護

文章發表於 : 2015 10月 21 (週三) 4:11 pm
#3 由 gentle3
都市計畫是已分畫區域,如經濟區、工業區、住宅區、河川區、墓地等等。

尚未分化區域者為非都市計畫區域,尚未分化區域有分為國有地與私人土地,

國有地當然由公務機關編列預算管理,私人土地,你憑什麼處置他人應有的權利。

社區公設,是社區內共同行使使用的土地與設施,這個跟都市計畫與非都市計畫有何關係?不懂!

大部分來講,社區公設都是大樓新建時期就規劃好的,大樓在新建時期,你不先購買土地所有權狀,

又該如何做新建的動作?抓抓頭,我實在很納悶,你的思考邏輯怎麼想的?

Re: 非都之社區公設是否應由公務預算維護

文章發表於 : 2015 10月 21 (週三) 4:37 pm
#4 由 Cain1031
我要問的大概就是下面這個而已(剛從2009年的文章找到的)

節錄
1.封閉型社區的道路應由住戶或管委會自行維護
2.若該道路為公有土地,自應由管理機關管理維護
(除非當初開發計畫有載明由社區自行維護)
非都市計畫區的社區常有這種情形
因為要變更為建地需要捐出一定比例的公設用地
只要所有權為公有(交通用地),管理機關維護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只是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前項贈與應含土地及設施,但操作管理維護仍由社區管理委員會負責。」,所以我才思考無論開放封閉與否,是否都應由管委會自行負責才對,畢竟能google到的各單位相關函復陳情,大都是套用這條拒絕維護的。

Re: 非都之社區公設是否應由公務預算維護

文章發表於 : 2015 10月 21 (週三) 4:48 pm
#5 由 gentle3
除非【都更】或強制徵收,不然公務機關管不到。

Re: 非都之社區公設是否應由公務預算維護

文章發表於 : 2015 11月 10 (週二) 1:21 pm
#6 由 fenio
管他土地在非都或都市計劃內,只要是社區裏的,有牆、有電動鐵門圍起來的(現況沒有供公眾通行)的道路,不管地有沒有捐公家,就不要去維護(反正還有很多地方可做),新式社區外圍人行道(有部份社區自已會認養維護),其實這種私人道路要公務單位維護,很多都有前例,不會今天才來要你做,有些前人根本不願意做(有問題的),後來看新人來報到又來吵一次,這些都可以問資深一點的前輩,很多例子是有故事的,前輩非常清楚來龍去脈,千萬不要自已亂決定。

Re: 非都之社區公設是否應由公務預算維護

文章發表於 : 2015 11月 10 (週二) 1:41 pm
#7 由 KOF2000
樓上說得好,先全盤否認以求自保,不然,最後全部都會變成你的,就腫了 ~~~~ (GOODJOB)

Re: 非都之社區公設是否應由公務預算維護

文章發表於 : 2015 11月 18 (週三) 9:59 am
#8 由 Cain1031
再請問一下,如果門禁相關設施全部拆除後,就歸公家機關維護嗎?畢竟「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那條就是寫由社區管理委員會維護,所以才想釐清一下

Re: 非都之社區公設是否應由公務預算維護

文章發表於 : 2015 11月 18 (週三) 11:11 am
#9 由 KOF2000
沒有大門的房子,就歸公家所有嗎 ???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