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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包工程已核定的PCCES預算書,能否變更單價?

發表於 :
2016 10月 12 (週三) 11:55 am
#0 由 civil0602
各位前輩平安
依據工程會「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05.1.12)第3條第(四)項規定
「經機關核定之契約價金詳細表,為契約文件之一部分,如有變更,經雙方同意者,得於契約總價不變下調整流用。經機關同意或依機關之通知辦理之契約變更,依第21條規定辦理。」
上述的「流用」是否允許針對已核定的單價做修正?
例如,某項工項原核定數量100m,單價50元,複價5000元
配合施工工法改變修正數量50m,單價100元,複價5000元
可以調單價嗎?
Re: 統包工程已核定的PCCES預算書,能否變更單價?

發表於 :
2016 10月 14 (週五) 12:04 pm
#1 由 bolon
1.不可以這樣解釋"流用"原則。
2.你的單價從要50變100更不可能,先不管是不是"統包"工程,光其他工程已得標,要變更單價(更何況是提高),是不太可能的。
3.流用原則一般是以"總價"的方式來說,雖然你舉的例子"總價不變",但不可以這種方式處理;所謂總價不變以流用的方式處理是:若統包商得標價為10億,PCCES業已核定,今因情事變更造成某項數量追減,將造成總價不為10億,應是以增加其他項目之數量,或新增項目的方式(即提供/增加更"優質"的服務超過業主需求)處理較妥當。
4.若為業主所發動的需求變更(如追減),最後總價不是10億也沒辦法。例如:原要隔10間房,現由業主需求變更為8間,想當然總價一定要被迫減少,除非你們被減的金額(假設為100萬),你們提出一個"增加100萬的"項目並經業主同意,不然就得追減。
以上為本人參與過統包案的個人意見
Re: 統包工程已核定的PCCES預算書,能否變更單價?

發表於 :
2016 10月 14 (週五) 12:32 pm
#2 由 civil0602
謝謝bolon兄的見解
我們的會計也不接受這樣的流用
Re: 統包工程已核定的PCCES預算書,能否變更單價?

發表於 :
2016 11月 07 (週一) 10:13 pm
#3 由 jjq519
借這個問再問(同樣是統包)
如果工項A(例如0.5HP 抽水機),有必要變更為工項A'(1HP抽水機)
是否屬新增單價而須議價?
另因工項A'增加的金額,廠商以開題所謂"調整流用"而減少其他工項的施做是否合理?
目前遇到的是實例是 因規格問題 增加10萬元(新增單項沒有議價紀錄) 但是扣減了一個工項B(屬於假設工程)
僅僅有結算簽陳(在總價不變情況下所謂調整流用)
小弟的疑問是
(1)新增單價不須議價?
(2)為何廠商不以提供較優規處理?
(3)誰同意他扣工項B
小弟想法是 明細表是廠商提的 有問題他要去吸收 雖然契約規定雙方同意可調整流用
但是機關沒有理由犧牲一個工項B
再舉例 如果廠商發現鋼筋少100噸 他可以增加鋼筋數量 然後把景觀工程拿掉 來互相調整挪用嗎?
希望板上先進可回復小弟疑問
Re: 統包工程已核定的PCCES預算書,能否變更單價?

發表於 :
2016 11月 08 (週二) 11:15 am
#4 由 bolon
回應jjq519兄,這樣講好了,2個關鍵:
(1)業主需求變更,這個一定要做議價、追加、追減等動作。
(2)請先這樣想,在一般最低價標的狀況下(先有圖),廠造廠對於建築師的發包圖在施作過程中也還會有一大堆疑問,或滯礙難行之處(要求釋疑),最後再依現況辦理變更,由建築師發動經業主核定後做議價、追加、追減等動作。
在工期如此緊湊情況下邊設計邊施工的統包工程,難保設計不會有錯誤或滯礙難行之處?此時的建築師身份已改為營造廠的下包(或夥伴),要怎麼"自圓其說"?更何況標單、圖面也業經核定。於是乎這裡的變更(涉及項目新增或加減)由營造廠(統包商)發動,窮盡一切理由變更設計,原本設計優的(多的),變"差"的(少的)經業主同意就辦理追減、反之辦理追加、議價。但前提是"理由要充足""業主要同意"。
流用原則存在在上述兩點;
(1)例如業主變更,可以說A項少掉來新增一個他要的B項,只要價金兩相差不多,辦理議價、追加、追減。
(2)例如營造廠發動的變更,若無涉及數量,就修正竣工圖面,若涉及項目新增或加減,理由同上述。
你的抽水機,看起來是要議價,只是屬於上面2個關鍵的哪一個,要自行判斷。
通常不會鋼筋少100噸那麼多,畢竟統包商提出的圖面也是經結構計算的(結構技師蓋章)。
把一整個"景觀工程"拿掉交換,應該都審或使照也不會過吧。
(若不考慮都審及使照問題,只要業主同意,100噸鋼筋和景觀工程價金差不多,原則上可以)
小弟拙見,有誤請告知
Re: 統包工程已核定的PCCES預算書,能否變更單價?

發表於 :
2016 11月 08 (週二) 12:31 pm
#5 由 jjq519
感謝回復
現在仔細看變更狀況是合理可接受 幅度也不大
針對因變更設計新增單價問題,PCM及承辦單位似乎認為流用就是可以直接調整
小弟因未曾辦過統包工程,也沒有特別上過統包實務課,並不認為流用為由新增單價可以直接調整
應該要透過議價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