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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考績法 淘汰不適任公務員

發表於 :
2009 2月 09 (週一) 5:14 pm
#0 由 風林火山
考試院長關中今天表示,未來將修正考績法,確實落實獎優汰劣制度,他指出,很多公務人員將考績獎金視為薪俸一部份,是錯誤的觀念,考試院有責任修正此一錯誤觀念,考績不好的公務人員一定要淘汰。(黃悅嬌報導)
關中在新春記者會中提出未來一年施政展望,表示將通盤檢討考績法制,落實獎優汰劣的考評功能,關中說,過去考績法雖規定甲乙丙丁等考績評等,但多年來流於形式,考績丁等的寥寥可數,丙等的也不多,公務人員將考績獎金視理所當然是自己薪水的一部份,其實是錯誤觀念。〔考績獎金對公務人員好像就認為是他薪俸一部份,這制度要改是涉及務人既得利益,但我要講這是錯誤觀念,建立錯誤觀念上的想法是不對的,我們有責任修正不正確觀念〕
關中指出,新加坡公務人員薪水結構,其中近一半是工作獎金,考績不好獎金全部都拿不到,這也暗示你可能被淘汰。面對過去有前行政院副院長王雲五、前行政院長郝柏村推動相關改革失敗,改革之阻力,可見一斑,但關中強調,事在人為,這是制度設計問題,考績不好的公務人員一定要淘汰,否則將是一潭死水。

發表於 :
2009 2月 10 (週二) 8:26 am
#1 由 chenchimin
之前受訓上課時就聽考試院來的長官說過了…
說以後考績法可能會增加3%優等和3%丙等的規定…
但我覺得這同樣也是流於形式,而且也非常不公平…
在一個非常非常精實的單位每個人業務量多也都很認真…
但卻還是要有3%的人要拿丙等…
在一個非常非常悠閒的單位每個人閒閒沒事做打混摸魚…
但卻還是要有3%的人要拿優等…
到頭來還不是很不公平,後台硬一點的就算很混搞不好還能常拿到優等咧…最後的結果也是大家輪流…
乙等還有半個月的考績獎金,但丙等什麼都沒有若連兩次還要解職…長官還要寫報告…
有誰甘願拿丙等啊…到時候申訴案件一定會爆增的…也會累死那些人事人員…
台灣的社會就是人情壓力特別大的社會…並不是那些年年拿甲等的考試院高官所想的那麼簡單…

發表於 :
2009 2月 10 (週二) 9:06 am
#2 由 不死鳥
chenchimin 寫:之前受訓上課時就聽考試院來的長官說過了…
說以後考績法可能會增加3%優等和3%丙等的規定…
但我覺得這同樣也是流於形式,而且也非常不公平…
在一個非常非常精實的單位每個人業務量多也都很認真…
但卻還是要有3%的人要拿丙等…
在一個非常非常悠閒的單位每個人閒閒沒事做打混摸魚…
但卻還是要有3%的人要拿優等…
到頭來還不是很不公平,後台硬一點的就算很混搞不好還能常拿到優等咧…最後的結果也是大家輪流…
乙等還有半個月的考績獎金,但丙等什麼都沒有若連兩次還要解職…長官還要寫報告…
有誰甘願拿丙等啊…到時候申訴案件一定會爆增的…也會累死那些人事人員…
台灣的社會就是人情壓力特別大的社會…並不是那些年年拿甲等的考試院高官所想的那麼簡單…
蠻贊同這位大大的說法~
如果這個規定實施之後,後面的『山』不夠大的話,考績可能只會在乙~丙跑來跑去,用輪的偶爾才會給你一個甲;後面的『山』夠大的話,考績可能會在優~甲跑來跑去,至於要拿乙,那也要看能否輪的到吧!
所以也不知道此制度施行之後是否真的公平,還要時間來驗證吧!


發表於 :
2009 2月 10 (週二) 10:24 am
#3 由 chenchimin
我引述一下銓敘部長張哲琛的話:
「許多機關首長不願當壞人,因此修法就是要強化各單位考績委員會功能,修法時也會把考績標準具體化,例如,明訂曠職達幾日、抗命、或怠忽職守等情形,都將列為考績評比。」
為什麼要把抗命列入呢?有些長官要你做非法的事你不從…他就以抗命把你的考績打丙甚至是打丁…這樣誰敢不聽從…這對我們這些做工程的面對到很多問題時真的是會非常的無所是從啊…
這些考試院的高官一路平步青雲上來,不食人間煙火,誰來替我們這些小小公務員發聲…
不知道成立那些什麼公務員協會的到底有什麼鳥用…還要我繳一百元…一點作為也沒有…

發表於 :
2009 2月 10 (週二) 11:27 am
#4 由 boresi989
這些大官阿,簡直是眼光獨到阿,如果真的施行,到最後"考績"就可以用買的(就跟某些人會去買主管缺一樣),想要升官個人就去買"考績"(這樣你以後才有資格升,書面才會漂亮),最後誰會變胖?你覺得呢?.......對了..如果你不想升官..那你就準備買工作吧

發表於 :
2009 2月 10 (週二) 5:47 pm
#5 由 deepsky
boresi989 寫:這些大官阿,簡直是眼光獨到阿,如果真的施行,到最後"考績"就可以用買的(就跟某些人會去買主管缺一樣),想要升官個人就去買"考績"(這樣你以後才有資格升,書面才會漂亮),最後誰會變胖?你覺得呢?.......對了..如果你不想升官..那你就準備買工作吧
為什麼主管都是甲等..主管也有好壞..也要接受員工考評...這樣才公平..

發表於 :
2009 2月 12 (週四) 9:09 pm
#6 由 企鵝
公務人員是經國家考試及格由國家任用,
可是打考績的人,
卻只是早我幾年進入公職的人,或是買票當選的人...
我的長官全是用早期一些奇怪任用制度所任用的....
他們打打考績我就算了
哪天他們隨便用抗命把我掛了....(請注意,公務人員效忠國家,不是長官)
我還真的很OOXX
抗命是專制時代的字眼
公務人員是依法行政,只有違法,沒有抗命的問題....
現在中央大官卻把那些東西拿出來...可想見他們的思維在哪裡阿
我支持所有想讓國家公務體系進步的想法
但關中的思維,從他在這篇新聞的語氣看來
只是單純的想排除異己,讓權力的移轉變繼承而已
今天如果要改革,應該要把心胸打開通盤檢討,
而不是從上而下的官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