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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要求未完工前在工程承攬手冊蓋機關印信

發表於 :
2009 3月 10 (週二) 2:41 pm
#0 由 府城人
請教公務前輩指導一件事:
如果承包商於工程未完工前要求甲方在工程承攬手冊蓋機關印信是否合乎行政規定?
請公務前輩不吝提供寶貴經驗,謝謝

發表於 :
2009 3月 10 (週二) 3:51 pm
#1 由 小小火狐狸
小弟個人人淺見:萬萬不可
工程承攬手冊指的是承包商的工程實積
關係到整年營業額
也有可能關係到營造廠升等
萬一你蓋給他
可是驗收不會過
那這個責任就很難釐清
我們機關是等工程決算完成後再蓋

發表於 :
2009 3月 10 (週二) 4:07 pm
#2 由 府城人
非常感謝火狐狸的寶貴經驗
Re: 承包商要求未完工前在工程承攬手冊蓋機關印信

發表於 :
2009 3月 10 (週二) 5:01 pm
#3 由 poyao
請參考
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14條:
營造業於承攬工程開工時,應將該工程登載於承攬工程手冊,由定作人簽章證明,並依契約造價填載承攬金額;工程竣工後,應檢同工程契約、竣工證件及承攬工程手冊,送交工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註記後發還之。
Re: 承包商要求未完工前在工程承攬手冊蓋機關印信

發表於 :
2009 3月 11 (週三) 8:00 pm
#4 由 lrdf
工程承攬手冊是法定文件,
未竣工且未取得結算驗收證明書前,就蓋給他,
(會用去做什麼你可能永遠意想不到!)
輕者違反文書管理規定,重者公文書為不實登載,
更重者瀆職、圖利,不可有一時之仁。
對廠商來說圖的只是一個方便(其實說不定還有其他方案),
對公務人員來說換得的職業生涯的消失,家庭 ...
切勿大意。
府城人 寫:請教公務前輩指導一件事:
如果承包商於工程未完工前要求甲方在工程承攬手冊蓋機關印信是否合乎行政規定?
請公務前輩不吝提供寶貴經驗,謝謝
Re: 承包商要求未完工前在工程承攬手冊蓋機關印信

發表於 :
2009 3月 12 (週四) 12:53 am
#5 由 colby0820
lrdf 寫:工程承攬手冊是法定文件,
未竣工且未取得結算驗收證明書前,就蓋給他,
(會用去做什麼你可能永遠意想不到!)
輕者違反文書管理規定,重者公文書為不實登載,
更重者瀆職、圖利,不可有一時之仁。
對廠商來說圖的只是一個方便(其實說不定還有其他方案),
對公務人員來說換得的職業生涯的消失,家庭 ...
切勿大意。
可是依樓樓上p大所述 依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14條 不是在開工的時候就要蓋給他了嗎?
既然法律都規定要蓋了 應該不至於有您說的那些嚴重後果吧??

發表於 :
2009 3月 12 (週四) 9:15 am
#6 由 poyao
依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
工程承攬手冊蓋機關印信計有2次程序,且為不同單位,千萬別亂蓋。
第1次程序由工程主辦單位用印,
用印時間為工程開工時,應將該工程登載於承攬工程手冊,由定作人簽章證明,
並依契約造價填載承攬金額,
務請注意是在定作人欄位用印,這一欄位是小格的,千萬別蓋錯欄位。
第2次程序由工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用印,
用印時間為工程竣工後,應檢附工程契約、竣工證件及承攬工程手冊。
以上供參,是否用印仍以 貴單位認定為準。

發表於 :
2009 3月 12 (週四) 10:32 am
#7 由 colby0820
poyao 寫:依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
工程承攬手冊蓋機關印信計有2次程序,且為不同單位,千萬別亂蓋。
第1次程序由工程主辦單位用印,
用印時間為工程開工時,應將該工程登載於承攬工程手冊,由定作人簽章證明,
並依契約造價填載承攬金額,
務請注意是在定作人欄位用印,這一欄位是小格的,千萬別蓋錯欄位。
第2次程序由工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用印,
用印時間為工程竣工後,應檢附工程契約、竣工證件及承攬工程手冊。
以上供參,是否用印仍以 貴單位認定為準。
那請教一下p大 定作人欄位如果要用印 是要用關防嗎 因為我看一般機關都是用關防
可是關防這麼大一定會蓋到其他欄位的阿@@"

發表於 :
2009 3月 12 (週四) 11:10 am
#8 由 poyao
定作人欄位如果要用印 是要用關防嗎 因為我看一般機關都是用關防
可是關防這麼大一定會蓋到其他欄位
colby0820兄
定作人欄位用印,
我會用不辦文(無)稿用印簿申請,經陳奉核定後,送秘書處蓋首長的職章,而不是蓋關防。
供您參考,還是要以您單位作法為準。

發表於 :
2009 3月 12 (週四) 1:08 pm
#9 由 colby0820
poyao 寫:定作人欄位如果要用印 是要用關防嗎 因為我看一般機關都是用關防
可是關防這麼大一定會蓋到其他欄位
colby0820兄
定作人欄位用印,
我會用不辦文(無)稿用印簿申請,經陳奉核定後,送秘書處蓋首長的職章,而不是蓋關防。
供您參考,還是要以您單位作法為準。
感謝賜教~ 謝謝p大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