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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服務於台中縣某公所,這次發放消費券工作擔任副主任管理員,副主任管理原工作主要是協助主任管理員,但這次金額跟人數控管都是由我負責,以下敘述我在發放當天的一些措施:整理後希望對以後萬一還要再發放的作業有所幫助
1. 金額搬回發放所時一定再全部清點一遍,接下來約0730還有一些時間分裝消費卷,首先散裝的卷一定不要用,不然容易亂掉,分裝作法是5佰拿6疊,2佰拿3疊,這樣剛好是100人份消費卷,分裝時一定要每一疊拿一張,因為上面有序號,所以每一份的編碼末2碼一定會相同,這樣有一個好處,分裝的時候不會多裝或少裝,一出錯馬上會發現,因為編碼會不同,缺點是分裝比較浪費時間。
2. 從發放動線來分,一進來發放所就依鄰別分成兩條線,並同時要求在外面協助的管理員確實檢查委託書是否填寫正確,正確再放行,並在外面備妥桌椅,方便民眾書寫,進入發放所同時要求只出示必要證件,其他的先行收起來,我去別發放所最常看到的情形就是民眾把所有證件和印章倒在桌上,要我們自己找,這種情形是不允許發生的,不然過程會拖很長。
3. 人員分配,本所扣除警衛只有10人,要發約2300人份,扣除主任管理員及副主任管理員,和在外頭協助書寫的管理員2員,真正再發放的作業員只有6員,分兩組,每組三員。三員的工作分別是A員驗證並告訴B員該發卷數量(共計幾份),B員負責發放並統計發放數量,且目視民眾當場清點完畢,C員則躲在後面數消費卷及分裝。B員和C員有空要核對發放數量,例如已經發放378份了,桌上那份的編號末兩碼就應該是79號。
4. 我的工作就是隨時注意發放的數量,以百份為單位,例如甲動線已經發放200份,我就去確認目前累計發放人數,確認B和C員發放數量是否相符,只要看消費券編碼即可輕鬆對出,從中午起我大概對了20次以上,也沒誤差,下午0510就關門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