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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優汰劣 試院推「試辦方案」/公務員考績 丙等比例提高至2-5%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2 (週六) 4:06 pm
#0 由 雍親王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9/05/01 05:59
〔記者楊久瑩、劉力仁/台北報導〕公務人員小心摸魚摸到大白鯊!

關係到二十五萬公務人員權益的公務員考核改革試辦方案出爐,依考試院規劃,為獎優汰劣,未來將增訂「優良」等級表彰優秀公務員,但相對地,甲等公務員比例上限將大降為六十%,列為丙等的不及格公務員比例則將大幅提高為二%到五%;所謂丙等的不良行為範圍也將擴大,其中就新增「摸魚」條款,上班分心延誤公務就會考績丙等不合格

考試院長關中去年上任時,宣示將修考績法、落實公務員獎優汰劣,強調公務員不再是鐵飯碗,而是不小心就會摔破的青花瓷。銓敘部昨日提出的試辦方案,就將先由考試院開始推動,明年起將視試辦狀況、搭配考績法修法,推及全國各機關公務人員。

每年萬餘人 剉咧等
「五%?會不會太高啊!」「關老爺準備開鍘、玩真的?」考試院部分員工雖肯定院長改革公務體系的決心,也聽說連續兩年丙等,或三年內有兩年拿到丙等就得走路,但在得知每年有高達二%到五%列為丙等,還是相當吃驚,光二%,全國就有高達五千人會被列丙等,如果訂五%,每年估計更會有超過一萬兩千名公務員注定要不及格。

連吃兩大丙 就走路
未來公務員不只年度要打考績,且須落實面談考核機制及每季平時考核,一年四次的平時考核平均須達良好以上,當年考績才可列甲等。

至於那些狀況會被列為丙等?方案中顯示,除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平時考核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記過一次以上者,曠職連續達二天以上或一年內累積五天以上,事病假合計超過三個月以上等犯案或出勤率不佳等現有規定外,未來將新增六至七個項目,包括辦公時間分心旁騖延誤公事的「摸魚」條款,及服務態度惡劣影響機關聲譽等,丙等的不良行為項目將大幅增為共十五個項目。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促進會理事長陳川青表示,訂出一定比例淘汰制並不符時代潮流,且針對高階簡任官訂一定比例的甲等及乙等也不盡公平,他強調,現有考績法已足夠,問題在於能不能落實,且考試院如真有心改革公務體系,應把教師、檢察官等廣義公務員也都納入。

一位林姓公務員則認為,現在各部會考績公平性差且缺乏淘汰機制,改革確有必要。但新制規定一定比例丙等,連續兩年丙等就走人,再加上丙等項目大幅擴增,基層公務員擔心主管挾怨整人,所以考核標準須很清楚,也要有申訴機制,不然問題更大。

現在長官的權力越來越大了
各位辛苦加班的土木公務員, 以後埋頭苦幹之餘別忘了對長官噓寒問暖,搖搖尾巴,抱抱大腿
這樣長官才不會叫你簽危險的文,做危險的事...
以前總認為當公務員有工作權保障,
反正圖個溫飽,按規定把自己事情做好就好了,大不了不升官,考績放給它爛也無所謂
以後要小心長官餵你吃兩塊餅(丙)
讓你回家吃自己....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2 (週六) 4:32 pm
#1 由 maru
(石化) 那如果這樣,公務人員好像也不太有保障了....
還要抱長官的大腿,這樣對嗎?
(jolin) 那大家這麼辛苦在考試...好像變的不太有價值了!!!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2 (週六) 5:32 pm
#2 由 0916074132
以後要小心長官餵你吃兩塊餅(丙)
那我就餵他吃兩顆土豆
所以還是台電好 (jolin)
賺到才是你的
還沒賺到都不一定是你的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2 (週六) 8:37 pm
#3 由 tenkk
寧可被裁回家吃自己
也不要做一些連自己都無法說服自己的決定

被裁後回家吃自己還有自由
被起訴後回家吃自己只有折磨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3 (週日) 10:35 am
#4 由 kev1488
關中不食人間煙火的大官,
叫他來基層多走走,多關心
就知道這樣做行嗎?
中央或許可以
但基層可以嗎
很多基層民代.主管及民選首長
那種吃像都很難看的
這教我們基層小工程人員怎麼應付
不依其指示就請我們走路,這是什麼世界啊?

關中,我看我們民眾先餵你兩個餅吧...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3 (週日) 10:37 am
#5 由 安西
沒有用的!!!
這樣子只會有一些替死鬼~~~大部分都素菜鳥吧!!!
曾經遇過一個長官!!!
八點上班,九點看完報紙就不見了!!!
還不是連五年以上甲等!!!
有一次要給一支鴨(乙等)時!!!
嘆~~~
吵一吵,叫人說一下就變甲等!!!
有的被超到爆肝~~
還不是連三支鴨!!!
現在看來長官請您吃鴨就算不錯了!!!
因為還有大餅可以請您!!!
看來公家愈來愈不好待了~~~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3 (週日) 2:37 pm
#6 由 努力
唉!看來還是要呆縣府以上的單位比較保險,然後趕快考上技師牌,至少不肯妥協時被打兩大丙之後在外面還能有飯吃,奉勸各位以後不要再往地方的公所去了,尤其是除北市外的鄉鎮公所,因為我才剛從某縣的鄉鎮公所逃出來,沒有那那個新法前就敢亂來了,更何況現在,所以趕快認真考上技師,以及多多跟業界保持良好接觸及專業知識,這樣才是王道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3 (週日) 4:30 pm
#7 由 謝謝各位
努力 寫:唉!看來還是要呆縣府以上的單位比較保險,然後趕快考上技師牌,至少不肯妥協時被打兩大丙之後在外面還能有飯吃,奉勸各位以後不要再往地方的公所去了,尤其是除北市外的鄉鎮公所,因為我才剛從某縣的鄉鎮公所逃出來,沒有那那個新法前就敢亂來了,更何況現在,所以趕快認真考上技師,以及多多跟業界保持良好接觸及專業知識,這樣才是王道

偏偏這種時候
技師錄取率八趴
真是雙無言 (XD)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3 (週日) 5:16 pm
#8 由 府城人
政府高官永遠是對的,因為官大學問大

基層公務員不要怨歎,誰教你官比他們小那麼多?

這樣的淘汰制度,有背景不做事的人還是可以老神在在

沒背景,或不屑拍長官馬屁的,就要自求多福了

只要久待,每個人都有機會拿個丙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3 (週日) 7:49 pm
#9 由 lrdf
每年5%打丙的話,約15年考丙的比例就約有50%。
看來只要久待,每個人都有機會拿個丙,
如果再得罪上司或不話話,那連二個丙也不用太意外。
看來,不願為五斗米折腰的人,沒有牌或第二專長的話真的要考慮好好投資自己了,
有牌或另有專長的的人最好與外界保持連繫,以免成為制度的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