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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己的權利發聲,請各位一人一信,說出基層公務員的無奈心聲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6 (週三) 10:53 pm
#0 由 chenchimin
【轉載信件】
[新聞]獎優汰劣
試院推「試辦方案」/公務員考績
丙等比例2-5%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1iqkv.html
詳細內容不多說了~

請大家一人一封信寄到總統府跟考試院


總統府的
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oop ... lform.php4


考試院
http://www.exam.gov.tw/talk/newtopic.asp

立法院
(寄給每各立法委員)
http://www.ly.gov.tw/ly/01_introduce/01 ... O=05020100



大家直接copy寄出即可~(大家一定要團結啊~)

不用花你1分鐘~請copy寄出~至少要讓大部分的立委了解~這各法案問題很大~

馬總統(關院長)(X委員)您好:

近來新聞上沸沸揚揚發表試院推「試辦方案」/公務員考績
丙等比例2-5%
看到這個新聞已在公務員掀起軒然大波~

公務員一直以來似乎都是為撫平大眾議題的開刀對象(相對於教師、軍人)還記得您選前曾說,會開放公務員組工會,


現今送上立法院的工會法卻把公務員踢除在外,反倒教師揚言包圍教育部卻因此可組工會

這是對待公務員的方式嗎?這樣能吸引優秀人才嗎?

拿考績法來說,教師幾乎可以年年甲等,但公務員呢?


不止有考績比例,現在還要硬性規定淘汰的比例,這比一般私人企業還恐怖~


某些企業除非是碰到像現在的金融風暴才會進行裁員,但當私人企業股票紅利拿的多時

誰關心公務員只是拿著法令規定的死薪水呢?

就如同現在民調一直降低,那敢問總統(院長)您吃不吃丙?五院院長是否也要落實?

政策一出,只會使基層的士氣會大降!考丙不可能輪流,誰會服?!


薦委分開評又怎樣 還不是主管優先拿甲!
這樣的法令規定,只會看到將來怪異現象:
1.欺負新來的,要商調的那年一定丙
(主管一定年年拿甲)--大官自肥
2.關係好的老鳥,會巴結的人拿甲--重現紅包政策
3.要奴才不是要人才

每年萬餘沒靠山的人剉咧等,且主管應該跟承辦人分開比例打考績,

不然爛主管還是甲等啊~


馬政府很不照顧基層,偏偏出事都是上頭,如果大家都很好,還要故意分丙出來嗎?

這應該要看機關性質跟特性吧~

受銓敘的人應該是公權力的象徵,應該是受保障的人,


100萬公務員(加家屬)是很大的力量,現今考績法是首長沒有落實執行,因為明明就已經有丙等可以給首長淘汰了啊~


現今欲試行的惡法,一定不能讓它實施~
也請馬政府實現諾言,讓公務員組工會~
我不希望我的選票投給對公務員不友善的政黨~


一群被打擊的基層公務員的心聲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7 (週四) 12:02 am
#1 由 站長
推一個...

我也認為公務員應該要撥空發信表達自己的意見,權益是自己爭取的。

以前沒社群,土木人都是散兵游勇。

現在有個不算小的社群了,也該有自己發聲的權益了吧。

我花了幾分鐘,發信了,有誰要跟?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7 (週四) 8:22 am
#2 由 企鵝
推一個
公務人員的社群,網址是.........?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7 (週四) 8:38 am
#3 由 cance
站長 寫:推一個...

我也認為公務員應該要撥空發信表達自己的意見,權益是自己爭取的。

以前沒社群,土木人都是散兵游勇。

現在有個不算小的社群了,也該有自己發聲的權益了吧。

我花了幾分鐘,發信了,有誰要跟?

我是建議裡面的內容用自己意思稍為改一下,這樣每人陳情書的格式不同才更有說服力,考試院不合理的規定總共有1.不能用991ms計算機2.大學營建系畢業不能直接考結構技師3.考績連續2個丙就被資遣等不合理規定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7 (週四) 8:43 am
#4 由 紫煌
站長 寫:推一個...

我也認為公務員應該要撥空發信表達自己的意見,權益是自己爭取的。

以前沒社群,土木人都是散兵游勇。

現在有個不算小的社群了,也該有自己發聲的權益了吧。

我花了幾分鐘,發信了,有誰要跟?



親愛的朋友:您好!
  謝謝來信,由於來信所陳事項,最近已有非常多的網友寄來過,我們已彙整移請主管機關參酌。感謝您熱誠關懷,深盼今後仍盼不吝惠賜 卓見,與政府攜手共創台灣更美好、光明的未來。敬祝
平安如意
           總統辦公室 2009.05.06

註:如欲再次來函,請勿直接在發信軟體上點選回覆之功能,仍請至總統府網站信箱內填寫寄發。


我跟了!卻得到這樣的官樣答案!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7 (週四) 9:15 am
#5 由 lrdf
九十一年時政府就就始研究考績打丙淘汰的制度,
依許毓圃先生(曾任人事行政局副局長)撰文:
『當時行政部門即已肯定的表示,「此一政策方向已告確定,目前評估重點僅在應否訂定淘汰比率,並爭取在明年(即九十一年)完成修法實施,以發揮『殺雞儆猴』效果」。』
當初是為了殺雞儆猴,現在擴及訂出打丙比率,理由不知何在。
許先生的原文有興趣的人可詳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CL/09 ... 91-064.htm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7 (週四) 9:24 am
#6 由 s7340506
!.你們這些基層公務員,有固定薪水還抱怨。想想其他失業人 。
2.每年公務缺, 最多是土木工程,不想幹再去考.不然去炒股票賺大錢.
3.台灣總統府是最涼缺,錢多事少又能A錢及存錢.
4.人生數載,除非 是自己想當公務員要穩定工作抱怨無用.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7 (週四) 2:08 pm
#7 由 cance
lrdf 寫:九十一年時政府就就始研究考績打丙淘汰的制度,
依許毓圃先生(曾任人事行政局副局長)撰文:
『當時行政部門即已肯定的表示,「此一政策方向已告確定,目前評估重點僅在應否訂定淘汰比率,並爭取在明年(即九十一年)完成修法實施,以發揮『殺雞儆猴』效果」。』
當初是為了殺雞儆猴,現在擴及訂出打丙比率,理由不知何在。
許先生的原文有興趣的人可詳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CL/09 ... 91-064.htm

我是覺得政府要公務改革,不能ㄧ方面要訂定淘汰機制,另一方面又允許機關大量任用不需國家考試的約聘僱及技工人員,既然公務員是拿納稅人民的血汗錢,為何沒關係的人要透過考試,有關係的直接透過關說卻可以進公部門上班,不能說最根本的不公平不改革,卻一直拿公務員上班打混摸魚所以要有淘汰做文章,如果要改革就要把全部不合理的現象全部ㄧ起改,包含軍人教師警察消防等,所有拿納稅人民錢的人,考績連續2個丙打包回家,那我就沒話說。

Re: 為自己的權利發聲,請各位一人一信,說出基層公務員的無奈心聲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7 (週四) 2:27 pm
#8 由 swdswd
寄完了~~

文章發表於 : 2009 5月 07 (週四) 4:00 pm
#9 由 smallten
紫煌大,得到官話版的回應一點都不稀奇啊
哪個當公務員的回應陳情案或投書不是用官話的
有句話說"回應的字數越少,被挑剔的機率越小"

雖然說投書立意很好,不過效果實在是...
看看光是要考試院檢討一下計算機型號這種小事,就已經被敷衍到不行了
像這種拿公務員開刀的話題,更是不用說了
如果真的把考績丙等之類的東西改寬鬆,
保證自x時報跟各大新聞台連續好幾天都拿來吵新聞
大家都看公務員不爽已經是既定事實了,
就算我們每天畫設計圖畫到要死,還得天天往工地跑,加班還沒錢拿
那有怎樣,會被攤在陽光下嗎
每種工作都有辛苦處,
很明顯的這個社會就是有人計劃性的拿公務員當靶
公務員薪資,公務員獎金,公務員休假,哪種東西不能拿來大吵特吵的(煽動人群太容易了)

再者...這類投書會到馬總統手上嗎
還是只是在秘書長之類的人物就結掉了
又或是根本是承辦員憑回應你的電子郵件就可以結案了(這個機率很高很高吧)
平常,民眾具名陳情有公文回應就可以結案,如果是電子郵件那就更容易了

土木人人數很多,但是不是被重視的一群
看看技師法每次改都被建築師法壓著打...責任越來越重,卻不代表自主性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