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何妥適回覆監察機關....

發表於 :
2009 5月 22 (週五) 4:40 pm
#0 由 brabuskeeler
請教各位前輩...
今天過去待過的單位打電話來告知...監察院監察調查處來函要調我以前辦過的一件工程
它說要00工程之興建緣起背景,招標,審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及申訴之辦理過程及處置結果
請問有沒有人寫過這種東西啊?這次真的頭大了...怎麼會搞到監察院去?
這是4年前的案子...那時候剛受完訓,回去接時該案已經到了設計階段
我認為它們要查的應該是招標決標過程,而招標審標決標有另一單位辦理應該不關我的事,
但我仍應該陳述履約管理和驗收,請問應該要怎麼陳述會比較妥當?
我是認為履約和驗收應該沒問題啦...但如何表達陳述清楚應該也很重要
請問有沒有類似經驗的前輩能給些經驗,謝謝
Re: 請問如何妥適回覆監察機關....

發表於 :
2009 5月 22 (週五) 6:17 pm
#1 由 lrdf
如果涉及政風,可以找貴單位政風討論看看...
就以往工程審計案件打交道經驗(註:可能跟你的案不情形不同),
審計人員來查案,通常有規定要看規定,沒規定要看契約預算書圖文件,
一板一眼,工程背景者搭一會計背景,覺得還算專業。
結果通知後,公文往返約六、七次,並對承商開罰後,始未再追究人員責任。
經驗是,他們是可以理、據實溝通的;
但有疏失責任時,工程主辦單位一定要釐清並依規定、契約處理,否則很難善了。
祝好運。

發表於 :
2009 5月 23 (週六) 12:49 am
#2 由 brabuskeeler
謝謝這位前輩啊....
我對所有的工程都是依法辦理的...
但就是怕被別人牽連...真是衰....心情超低落的
翻翻過去的資料...監察院好像都是對機關糾正比較多
對個人...除非已經有刑事判決了才會有彈劾的情形
是不是這樣啊?
唉...這樣搞下去試都不用考了

發表於 :
2009 5月 23 (週六) 9:58 am
#3 由 lrdf
審計案件,通常於通知中要求機關檢討人員責任時,
有時,機關必需以檢討及懲處結果回復後再得結案的,
而這只有涉及行政責任時...。
個人覺得審計單位部份以對自己有利方向據實因應,
但要慎防前任職機關把責任推到你身上,
所以,用力的把該案資料、人事時地物,
對自己有利、有把握的部份找出或憶出...
加油,把他當做一種歷練、正常的程序、多請教良善的資深長官同仁...
brabuskeeler 寫:謝謝這位前輩啊....
我對所有的工程都是依法辦理的...
但就是怕被別人牽連...真是衰....心情超低落的
翻翻過去的資料...監察院好像都是對機關糾正比較多
對個人...除非已經有刑事判決了才會有彈劾的情形
是不是這樣啊?
唉...這樣搞下去試都不用考了

發表於 :
2009 5月 23 (週六) 10:33 am
#4 由 murray
人都是自私的,如果審計單位查無問題,那自然好解決。
若不幸查出問題,你人不在原單位,難保他們不會聯合起來將問題的責任推到你身上。
而且都已經是三、四年前的事情了,在業務這麼繁重的情況下,我不相信你可以回憶起多少以前的往事,或留下相關的佐證資料。
小弟的單位還曾經發生檢調調卷時,發現公文不見、簽呈不見、會議記錄不見的情形,最後以檔案文書管理不實,記大過乙次結案,老實說小弟嚴重懷疑是承辦或長官將關鍵公文隱匿,不過也只是猜測而已。
反正中華民國事後審計的制度真的會玩死不熟悉程序的技術職系菜鳥公務員。

發表於 :
2009 5月 25 (週一) 9:53 am
#5 由 jjq519
murray 寫:人都是自私的,如果審計單位查無問題,那自然好解決。
若不幸查出問題,你人不在原單位,難保他們不會聯合起來將問題的責任推到你身上。
而且都已經是三、四年前的事情了,在業務這麼繁重的情況下,我不相信你可以回憶起多少以前的往事,或留下相關的佐證資料。
小弟的單位還曾經發生檢調調卷時,發現公文不見、簽呈不見、會議記錄不見的情形,最後以檔案文書管理不實,記大過乙次結案,老實說小弟嚴重懷疑是承辦或長官將關鍵公文隱匿,不過也只是猜測而已。
反正中華民國事後審計的制度真的會玩死不熟悉程序的技術職系菜鳥公務員。
記過事小 難熬的是記過前要寫一大堆報告 找資料 影印
倒是離職後的人 要去寫報告 還真的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