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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小弟沉潛很久有個問題想請較各位公務界的大大們,
96年高考進╳╳區公所(離家近)當技士至今,
在公所做的事情很雜,人也雜除了里長難搞、議員、刁民之外
本所辦工程的只有我跟一名約顧,他年紀比我大一些在公務上比我有經驗
有些工程上的事情要經過我複核,做事常常用敷衍、沒關係的態度來回答我,讓小弟我不太爽
常常要搬出課長要求的他才願意改,有些事不合程序被他害到,不過我是個公私分明的人,他有些優點,我也會跟他學習,課長是位老鳥在公務界四十幾年,比我晚進公所,對正式的要求很嚴格,高壓式的管理方式,讓我倍感壓力,我知道新人多做事少抱怨,凡事忍耐(常常做錯事被課長罵,做什麼事都被他嫌)總是課裡最後才離開辦公室,一年多來我學到很多畢竟考試跟做事是不一樣的,在事情告一段落之後
於是有了商調的唸頭,最近在人事行政局的網站,找了一個國立○○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技士(中央二級單位)的缺,順利錄取,對方商調函也發來了,徵求長官同意9/1過調,做了一年多了,有一些人情在,同事勸我別去學校,但是我認為學校較單純、我不求升官、想考土木技師,想請較各位意見如何?